第十五章龙争虎斗(7 / 18)
“哇———”
莫良一声惨哼,伸手去抓。
他倒是抓住剑刃了,但,魏无双痛心未婚夫惨死,早已红了眼。真力贯注之下,从莫良的手内,把一支长剑直刺入他腹内大半截。
突然,脑后金刃劈风——
魏无双知道有人暗袭,抬腿一脚,将莫良蹬倒五六步出去,趁势挥剑后撩。
这是不要命的打法。
因为她若伤了身后暗袭之人,她自己也要受伤——甚至毙命。
可是,她已顾不了那么多了,未婚夫的惨死,使她痛不欲生——本来他们预定终南大会之后就要结婚的——因此,她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
但,暗袭之人却不愿与她玩命,身形一撤,兵器下砸“当”地一声,金音震耳。
“金燕子”魏无双虎口发热,半边身子发麻,长剑几乎脱手,暗惊来人好大臂力,急忙飞身掠出丈外。
扭头—看,原来是一个身穿黄色袈裟的高大喇嘛。
那高大喇嘛生得虬须绕颔,面如钢底,手执两只巨大铜钹,像貌非常威猛。
再一看,师妹“玉燕子”杨一枝,已经与另外一个手执烂银棍的黄衣喇嘛打了起来。
霸王鞭莫良用手捂着肚子,鲜血不断从指缝涌出,却已被“天龙武国”的人救了回去。
“金燕子”魏无双银牙暗咬,探手镖囊,取出两只“飞燕金镖”抖手向霸王鞭莫良打去。
她是恨透了霸王鞭莫良,将她的未婚夫杀死,所以誓将霸王鞭莫良置于死地。
霸王鞭莫良被两名黑衣蒙面人架着往回走,不防金燕子魏无双再施杀手,卟!卟!声中,两枚飞燕金镖—齐钉在莫良后心要害。
莫良连中三处重伤,身躯一挺,立即死去。
这是他作恶多端的报应。但,魏无双此举,却激怒了手拿双钹的黄衣喇嘛。
只见他“哇呀呀!”一声怪叫,厉吼道:“好狠毒的妖妇,竟向受伤之人下毒手,今天佛爷不杀你,誓不为人!”
厉吼声中,飞身扑至,两只巨大铜钹,挟着破空锐啸,向魏无双头砍下。
魏无双见铜钹来势甚猛,不敢硬接,晃身急躲。
按说魏无双本以轻功见长,躲过铜钹,应毫无困难,但,她真气提聚之下,竟感到双眼发黑,四肢无力,踉跄数步,险些栽倒。
黄衣喇嘛的两只铜钹,已挟着劲风砍下,险险乎将魏无双劈做两半。
可是,黄衣喇嘛招式飞快,一招砍空,紧跟着右手铜钹“白鹤展翅”向着魏无双拦腰斩来。
魏无双此时再想躲,可就无能为力了,头昏目眩之中,挥剑去架。
“嗖!”的一声,铜钹荡起,—道光轮,将魏无双,一只右臂连着宝剑,一齐削下。
鲜血横喷,魏无双粉脸惨白,娇躯摇摇欲倒
黄衣喇嘛右手铜钹将魏无双右臂削断,紧跟着,左手铜钹又跟踪砍至,向魏无双粉颈上削去。
看样子,黄衣喇嘛也是决心将魏无双置之死地。 ↑返回顶部↑
莫良一声惨哼,伸手去抓。
他倒是抓住剑刃了,但,魏无双痛心未婚夫惨死,早已红了眼。真力贯注之下,从莫良的手内,把一支长剑直刺入他腹内大半截。
突然,脑后金刃劈风——
魏无双知道有人暗袭,抬腿一脚,将莫良蹬倒五六步出去,趁势挥剑后撩。
这是不要命的打法。
因为她若伤了身后暗袭之人,她自己也要受伤——甚至毙命。
可是,她已顾不了那么多了,未婚夫的惨死,使她痛不欲生——本来他们预定终南大会之后就要结婚的——因此,她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
但,暗袭之人却不愿与她玩命,身形一撤,兵器下砸“当”地一声,金音震耳。
“金燕子”魏无双虎口发热,半边身子发麻,长剑几乎脱手,暗惊来人好大臂力,急忙飞身掠出丈外。
扭头—看,原来是一个身穿黄色袈裟的高大喇嘛。
那高大喇嘛生得虬须绕颔,面如钢底,手执两只巨大铜钹,像貌非常威猛。
再一看,师妹“玉燕子”杨一枝,已经与另外一个手执烂银棍的黄衣喇嘛打了起来。
霸王鞭莫良用手捂着肚子,鲜血不断从指缝涌出,却已被“天龙武国”的人救了回去。
“金燕子”魏无双银牙暗咬,探手镖囊,取出两只“飞燕金镖”抖手向霸王鞭莫良打去。
她是恨透了霸王鞭莫良,将她的未婚夫杀死,所以誓将霸王鞭莫良置于死地。
霸王鞭莫良被两名黑衣蒙面人架着往回走,不防金燕子魏无双再施杀手,卟!卟!声中,两枚飞燕金镖—齐钉在莫良后心要害。
莫良连中三处重伤,身躯一挺,立即死去。
这是他作恶多端的报应。但,魏无双此举,却激怒了手拿双钹的黄衣喇嘛。
只见他“哇呀呀!”一声怪叫,厉吼道:“好狠毒的妖妇,竟向受伤之人下毒手,今天佛爷不杀你,誓不为人!”
厉吼声中,飞身扑至,两只巨大铜钹,挟着破空锐啸,向魏无双头砍下。
魏无双见铜钹来势甚猛,不敢硬接,晃身急躲。
按说魏无双本以轻功见长,躲过铜钹,应毫无困难,但,她真气提聚之下,竟感到双眼发黑,四肢无力,踉跄数步,险些栽倒。
黄衣喇嘛的两只铜钹,已挟着劲风砍下,险险乎将魏无双劈做两半。
可是,黄衣喇嘛招式飞快,一招砍空,紧跟着右手铜钹“白鹤展翅”向着魏无双拦腰斩来。
魏无双此时再想躲,可就无能为力了,头昏目眩之中,挥剑去架。
“嗖!”的一声,铜钹荡起,—道光轮,将魏无双,一只右臂连着宝剑,一齐削下。
鲜血横喷,魏无双粉脸惨白,娇躯摇摇欲倒
黄衣喇嘛右手铜钹将魏无双右臂削断,紧跟着,左手铜钹又跟踪砍至,向魏无双粉颈上削去。
看样子,黄衣喇嘛也是决心将魏无双置之死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