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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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一突。难道他之于蔷薇现在失忆中的蔷薇,也是属于“坏处多”的那种人?
  噢,心痛!
  “是。”见上司陷入沉思,吴奇识趣的想退出办公室,毕竟“不小心”娶到别人的老婆,任谁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和打击。
  “吴大咖。”
  “是,总经理,你有什么吩咐?”他退到一半,闻声马上定格。
  夏淮瑾斜睨他,平日锐利的眼神透着一丝无奈“你也认为蔷薇和何秀珍是同一个人?”
  话说半个月前,他被蔷薇赶出病房后,也许是他的诚意感动了高山青,不顾大丈夫的颜面,和他大致说了一个“可能性”——
  他的老婆何秀珍在一个多月前离家北上,也许当时她和他巧遇,两人一见钟情决定互许终身,意思就是,蔷薇隐瞒她是有夫之妇的身份,再以“朵蔷薇”的假身份和他共结连理?
  种种迹象显示,似乎就是这样。
  他承认,他和蔷薇是一见钟情,他对蔷薇的认识的确不够深,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蔷薇在酒店驻唱超过两个月,这点,吴大咖可以证明,因为当初就是他带他去听蔷薇唱歌的,他一看见蔷薇惊为天人,当下有股强烈的冲动要娶她为妻,所以才会在认识短短七天内,就和蔷薇结婚。
  没错,他和蔷薇只认识了七天,送了她七天的红玫瑰,两人便决定互许终身,当时,吴大咖吓得惊慌失措,因为他是促使这段闪婚的“原罪”万一董事长追究起来,他就算从台湾跪着搭机到美国请罪,scarlett也不会原谅他。
  欸,他这个上司是业界少见的仁心仁德,自始至终,都未将他这个“媒人”供出,否则以scarlett坚决反对的态度,吴大咖肯定是被拖出去斩的第一人。
  他慈眉善目的对吴某某,但吴某某却不知感恩,还扯他后腿——
  “高山青不是说他的老婆常常不在家,也许她就是跑到酒店驻唱。”
  这个吴某人自以为是柯南小弟懂得推理,其实大脑有一半呈现退化状态。
  依酒店老板提供的资料,蔷薇在酒店驻唱的时间,正确来说,应该是两年,两年前何秀珍和高山青尚未结婚,他们结婚才一年,何秀珍就已经“常常不在家”代表她不喜欢这个男人,既然这样,她干么还嫁给他,况且上酒店捧场的客人不管外貌或财力比小斑强上一百倍的男人比比皆是,若她早就北上驻唱,干么还要屈就嫁给小斑?
  “也许是父母之命难违,再说,上酒店的男人大都是逢场作戏”
  后面那一句夏淮瑾极不认同,他对蔷薇是真心的,不过前面那一句他心有戚戚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有魄力,敢违背父母之意,不娶“三岁小胖妹”从美国逃到台湾,另娶她人,先斩后奏。
  “总经理”吴奇满心愧疚和无奈。当初若不是自己带总经理去听歌,今天总经理也不会遇到这种难堪事。“你,就当没发生过这些事,不,就当离婚了。”
  庆幸的是,他们只有登记没宴客,况且也没人知道总经理夫人是“有夫之妇”他懂分寸,这事他死也不会说出去。
  夏淮瑾斜睨着他。掏心掏肺去爱蔷薇的人不是他,他才能说得这么轻松。
  是,他在国外长大,作风很洋派没错,可不代表他不专情,也不代表他会淡看爱情,说放就能放。
  “毕竟,连dna都验了”吴奇再补一枪。
  这话,把夏淮瑾心中微弱的希望彻底毁灭。
  他是个爱上就不轻言放弃的人,始终认定蔷薇和何秀珍绝对不是同一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认定无误,谨慎的他,要求“何秀珍”和她母亲验dna。
  “何秀珍”大概是为了不想再听他和蔷薇爱得过火事件,爽快答应,高山青也不反对,但他有个条件,希望不要让他岳母知道验dna一事,说来这个小斑还真难得,老婆离家出走,怕岳母伤心自责,他还瞒着此事,只说秀珍去帮嫁到北部的同学坐月子
  小斑是很难得的孝顺女婿,但他也不差,他自认也可以当一个孝顺岳母的好女婿,可惜,令人遗憾的是何秀珍真的是何秀珍,她不是他的爱妻蔷薇,蔷薇不是何秀珍,不,蔷薇是何秀珍,何秀珍是蔷薇,不,何秀珍不是蔷薇
  他,快疯了!dna一验,证明“何秀珍”是小斑岳母的女儿,也就是说,何秀珍的确是小斑的老婆,喵喵叫的妈妈。
  现在,有两种可能,第一,蔷薇就是何秀珍,也就是说,他娶了别人的老婆为妻;第二,蔷薇是蔷薇,何秀珍是何秀珍,也许何秀珍有个双胞胎姐妹?
  第一种可能是他极不愿接受的事实,但它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第二种可能是他最乐意的,但小斑坚决的摇头,他说他七岁时跟父亲搬到何秀珍家隔壁,那时何秀珍两岁,家里只有何母和何秀珍,没有其他小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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