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他看到了,而且也答应了,所以,现在是奇迹出现吗?那是不是能够再给她一个奇迹,一个他没有忘记她的奇迹?
  下一秒,她摇头嘲笑自己天真贪婪,一天出现一次奇迹已经很幸运,怎么可能有两次?真的是太贪心了。
  离开饭店后,她头重脚轻的走在路上,心里五味杂陈,保住合约很开心,但是他,让她难受极了
  手上的伤疤,宋晓涛也有一个,就算是长相极为相似,总不可能连伤疤都一模一样吧?
  不懂,在正常的状况下,对于一个曾经占据生命大半时光的人,会这么容易就遗忘吗?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她就更不懂了,晓涛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她?是因为分开太多年了,陌生了,所以不当她是朋友了?
  一股前所未有的郁闷横亘在胸口,沉甸甸的教人快要喘不过气来。她也不想这样无谓的猜测,可脑袋就是忍不住胡思乱想,因为,她真的一直很想念他,很想、很想
  包包里的手机响了,她打开包包拿出电话,压抑住情绪按下通话键“喂?”
  “啊!蔚雅,你真的太棒了,我爱你啦!我就知道你可以帮公司保住莫兰迪这个大客户,刚刚miltonsong亲自打电话来说,要继续双方的合作关系”电话那端的经理正兴奋的热情轰炸她的耳朵。
  黎蔚雅完全无法插话,只好让经理尽情发挥,直到挂电话前,她才问:“你知道雅秋她住在哪家医院吗?”
  “联合医院。你要去看她?”
  “嗯,去探望她,顺便转达客户对她的关心。”
  “喏,还有我的,记得叫她好好休养,早点回来上班嘿。”经理很实际的说。
  “是,我会转告她的。不过,经理,听到上班两个字,会害她病情加重吧?”黎蔚雅抛开苦涩,莞尔调侃。
  在宋晓涛尘封的记忆里,一直有个女孩。
  像只跟屁虫,又像块牛皮糖,更像张虎皮膏药,打从有记忆以来,女孩就一直死命的黏着他,甩都甩不掉。
  一起游玩、一起上学、一起开心、一起生气,就连吵架都是一起的。
  知道那种感觉吗?看似无可奈何,其实又带着一股化不开的甜。
  女孩有着最软腻的甜嗓,每天总会晓涛、晓涛的喊他不下千次,常常让他觉得困惑,想不透,到底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可以让她每天不厌烦的喊着他的名字。
  可她喊他的声音,真好听。
  听着听着,要是哪天少听了几回,还真是浑身不对劲。
  那个女孩,曾经夺走他的初吻,还四处宣扬将来长大要嫁给他,让他年纪轻轻就被迫死会,不仅如此,她还霸道的将她的身影,填满他青春年少时的记忆,不管是一开始的青梅竹马,还是到后来的纯爱初恋,女孩弥补了来自单亲家庭的他很多情感上的缺乏。
  然而随着他的离开,女孩也跟着从他的生命里彻底消失,足足有十来年之久。
  她,就叫黎蔚雅,这张名片的主人。
  宋晓涛专注的望着夹在指尖的名片,目不转睛的瞪着那三个字,每每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一次,情绪就更沸腾几分。
  记得从大卫口中乍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时,他的心抽了一下,那时他还自我解嘲的想,肯定是同名同姓。毕竟,天底下哪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一个几百年没回过台湾的人,不回来便罢,一回来就遇见故人,这会不会太幸运了点?
  直到刚刚见了面,他才愕然发现,原来,天底下真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不是同名同姓,是他真的遇见她了,遇见他的女孩了。
  长大了,昔日那个满脸稚气的小女孩已然亭亭玉立,尽管眼睛还是圆滚滚的、鼻子秀秀气气的、嘴巴娇娇俏俏的,但在经过社会的历练、岁月的洗礼,他在她身上发现的不是小女生的气息,而是轻熟女的味道。
  也因为见了面,他才明白,原来,他远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想念她。
  很开心、非常的开心,比他拿到时装大奖还令人开心。但,他更生气——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