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三有女”和“三无男”的爱情较量 2(2 / 3)
这个林涌泉,看来这次是真跟自己飙上了。
那头的夏惜文好不容易收了线,一脸不舍状,看到方筱言不开心的脸,赶紧上前安慰,“别生闷气了,不如跟我一起去约会吧。”
当然不能当电灯泡,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的,拒绝,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夏惜文人已经迈出去了,却仍不放心地问,“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给林涌泉打个电话?”
“不用。”方筱言极其坚定。
夏惜文仍不放心,“其实吧,这爱情无所谓谁主动,你为什么就不试先给他打个电话呢?”
“不打。”方筱言有点生气,“别操心我了,你赶紧赴约去吧,小心郑什么年等急了。”
“斯年。郑斯年。斯是流年的斯年。”夏惜文再次解释,随后踏着高跟鞋的节奏,嗒嗒地走远了。
送了客,屋子一下子冷清起来,环视自己的这处新房,回想着表姐刚刚说的话,方筱言的心里涌起莫名的无奈,说什么“女娶男嫁”,这年头究竟怎么了?就算一个女人条件再好,至少在心理上也是依赖于男人的,如何能接受“娶男人”这种时尚潮流呢?
理不清头绪。她的电话突然也响了起来。以为是林涌泉的,看了才知道是老妈。
接了,老妈在那头循循善诱地劝她去相亲,“28了,再不嫁真成了老姑娘,听妈的话,去相相看,合适就处处,听说对方条件不错……”
“妈,我今天……加班。单位突然有事,回头再说好吗?”不知为何,突然就撒了谎,等到把老妈糊弄过去,这才一点点听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还是喜欢林涌泉。
感情这东西,能给女人勇气去撒谎,更能让女人泄气。明明是吵架了,可对方一点表示也没有,这一次,看样子林涌泉是真跟自己较上劲了。一边是紧逼相亲的老妈,一边是不能带回家的恋人,方筱言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内心涌上来的感觉让她明白,相处这一年多,自己的感情是真的,林涌泉这个人也是真的,如果非要因为现实而分手,未免可惜。
伸手,拿起手机,按了十个键,突然又止住,不知该打还是不该打。如果打了,是不是说明自己认了输?她不确定,再次犹豫着,这一犹豫,又想起往事纷纷。
恋人之间没有不吵架的。跟林涌泉相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两人也吵过,闹过,但每次都是自己蛮不讲理,每次都是林涌泉拦下责任,给了阶梯让她下了再下,有时候想想,遇上这样一个男人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他是真的爱自己,只有爱一个人才会舍得无原则地忍让。
他爱我。我爱他。这念头在方筱言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清晰之后,主意便定了,她觉得自己应该把林涌泉带回家,给父母一个交待,给林涌泉一个定论,这样才公平。
想明白了,再次拿起电话,这时,没等她打,电话突然响了,来电陌生。
接起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筱言,还记得我吗?”声音浑厚,有力,带着久远的往事纷至沓来。
怎么会忘记呢?
当初就是这声音迷住了自己,以至于付出多年的感情,如果当初不是对方急着出国,说不定,现在相依相偎的人是他,而不是林涌泉。
“子诺?子诺?”方筱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冲着话筒连叫多声,“你真的是方子诺?”
(四)这个男人何其有力量
女人最不能忘记的男人有三个,一是初恋,因为是最初的美好,所以才念念不忘记;二是爱了很久最终还是失去的人,因为得不到所以才难忘;三是特别爱你,而你对他怎么也爱不起来的人,感动有时候比感情更容易记住。
显然,方子诺是方筱言的第二类男人。
当初,做为一家电台晚间节目的DJ,方子诺用声音****了方筱言,隔着夜空,方筱言总感觉那声音是一道安眠曲,听着踏实又舒服,喜欢上一个男DJ的声音本不是奇怪的事,可若是这个男DJ跟你还同一天生日的话,那就不能不说是缘份了。
一次做节目时,方子诺说当天是自己生日,彼时,刚吃完生日蛋糕的方筱言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赶紧打进热线去,跟自己的偶像说,今天也是我的生日。然后,方子诺一声惊呼,隔着电波就成了最悦耳的音乐,在他的要求下,方筱言留了自己的电话给导播,没料到,方子诺一下节目就把电话打了过来,两人同龄,同姓方,同一天生日,这么多巧合,不得不说是缘份,短暂了解之后,见了面,彼此有好感,于是没有谁主动,便交往起来。
方家父母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方母也见过方子诺,挺标致的一个小伙子,会说话也会办事,极是喜欢,三番两次请到家里来吃饭,可吃来吃去吃成了白眼狼,两人相处了两年,方子诺到美国进修,一踏进美利坚的土地,就委婉地和方筱言分了手。
如今,分手已经许多年,青葱往事都快成了老白菜,早已经忘了还这么一个人,只是一个电话,心事便昭然若揭,不可抑制地涌出来。
还是忘不了。 ↑返回顶部↑
那头的夏惜文好不容易收了线,一脸不舍状,看到方筱言不开心的脸,赶紧上前安慰,“别生闷气了,不如跟我一起去约会吧。”
当然不能当电灯泡,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的,拒绝,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夏惜文人已经迈出去了,却仍不放心地问,“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给林涌泉打个电话?”
“不用。”方筱言极其坚定。
夏惜文仍不放心,“其实吧,这爱情无所谓谁主动,你为什么就不试先给他打个电话呢?”
“不打。”方筱言有点生气,“别操心我了,你赶紧赴约去吧,小心郑什么年等急了。”
“斯年。郑斯年。斯是流年的斯年。”夏惜文再次解释,随后踏着高跟鞋的节奏,嗒嗒地走远了。
送了客,屋子一下子冷清起来,环视自己的这处新房,回想着表姐刚刚说的话,方筱言的心里涌起莫名的无奈,说什么“女娶男嫁”,这年头究竟怎么了?就算一个女人条件再好,至少在心理上也是依赖于男人的,如何能接受“娶男人”这种时尚潮流呢?
理不清头绪。她的电话突然也响了起来。以为是林涌泉的,看了才知道是老妈。
接了,老妈在那头循循善诱地劝她去相亲,“28了,再不嫁真成了老姑娘,听妈的话,去相相看,合适就处处,听说对方条件不错……”
“妈,我今天……加班。单位突然有事,回头再说好吗?”不知为何,突然就撒了谎,等到把老妈糊弄过去,这才一点点听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还是喜欢林涌泉。
感情这东西,能给女人勇气去撒谎,更能让女人泄气。明明是吵架了,可对方一点表示也没有,这一次,看样子林涌泉是真跟自己较上劲了。一边是紧逼相亲的老妈,一边是不能带回家的恋人,方筱言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内心涌上来的感觉让她明白,相处这一年多,自己的感情是真的,林涌泉这个人也是真的,如果非要因为现实而分手,未免可惜。
伸手,拿起手机,按了十个键,突然又止住,不知该打还是不该打。如果打了,是不是说明自己认了输?她不确定,再次犹豫着,这一犹豫,又想起往事纷纷。
恋人之间没有不吵架的。跟林涌泉相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两人也吵过,闹过,但每次都是自己蛮不讲理,每次都是林涌泉拦下责任,给了阶梯让她下了再下,有时候想想,遇上这样一个男人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他是真的爱自己,只有爱一个人才会舍得无原则地忍让。
他爱我。我爱他。这念头在方筱言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清晰之后,主意便定了,她觉得自己应该把林涌泉带回家,给父母一个交待,给林涌泉一个定论,这样才公平。
想明白了,再次拿起电话,这时,没等她打,电话突然响了,来电陌生。
接起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筱言,还记得我吗?”声音浑厚,有力,带着久远的往事纷至沓来。
怎么会忘记呢?
当初就是这声音迷住了自己,以至于付出多年的感情,如果当初不是对方急着出国,说不定,现在相依相偎的人是他,而不是林涌泉。
“子诺?子诺?”方筱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冲着话筒连叫多声,“你真的是方子诺?”
(四)这个男人何其有力量
女人最不能忘记的男人有三个,一是初恋,因为是最初的美好,所以才念念不忘记;二是爱了很久最终还是失去的人,因为得不到所以才难忘;三是特别爱你,而你对他怎么也爱不起来的人,感动有时候比感情更容易记住。
显然,方子诺是方筱言的第二类男人。
当初,做为一家电台晚间节目的DJ,方子诺用声音****了方筱言,隔着夜空,方筱言总感觉那声音是一道安眠曲,听着踏实又舒服,喜欢上一个男DJ的声音本不是奇怪的事,可若是这个男DJ跟你还同一天生日的话,那就不能不说是缘份了。
一次做节目时,方子诺说当天是自己生日,彼时,刚吃完生日蛋糕的方筱言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赶紧打进热线去,跟自己的偶像说,今天也是我的生日。然后,方子诺一声惊呼,隔着电波就成了最悦耳的音乐,在他的要求下,方筱言留了自己的电话给导播,没料到,方子诺一下节目就把电话打了过来,两人同龄,同姓方,同一天生日,这么多巧合,不得不说是缘份,短暂了解之后,见了面,彼此有好感,于是没有谁主动,便交往起来。
方家父母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方母也见过方子诺,挺标致的一个小伙子,会说话也会办事,极是喜欢,三番两次请到家里来吃饭,可吃来吃去吃成了白眼狼,两人相处了两年,方子诺到美国进修,一踏进美利坚的土地,就委婉地和方筱言分了手。
如今,分手已经许多年,青葱往事都快成了老白菜,早已经忘了还这么一个人,只是一个电话,心事便昭然若揭,不可抑制地涌出来。
还是忘不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