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 8)
“我也要去打球。”
“啊?”
打从他们约定过后,前几次要去打球她都有邀他,但总遇上他临时有事,所以她以为是他不好拒绝她,才找借口推却,以至于后来她都没有开口再邀请他。
“不行吗?还是你想背着我会情郎?”
“别乱说,是我每次约你你都没空,怎么今天你突然有空?”
“之前我真的有事情,后来没事你反而不约,现在你是我女朋友,我当然要好好看顾你,免得你被人拐跑,到时我会很伤心的。”
“应该是我比较担心吧!你长得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其实,她只是在开玩笑,她是真的没有什么嫉妒心,原因在于她对这份感情还有些不确定感,她还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嫉妒的权力。
“但我的心很安全。好了,我先回家一趟换个衣服,九点半再来接你。”
给她一吻后,他才放她下车,再发动车子缓缓离开。
唐明萱站在巷子前目送他:心中有一股不踏实的感受,她不停地自问,这是真的吗?还是只是一夜好梦而已?
伸手摸了摸唇,仍留有元以旭的余温,证明了这一切不是梦,他们的的确确变成了男女朋友。
倘若元以旭真有可能属于她,那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假使他不属于她,那么即使她算尽心机、用尽手段,仍是会徒劳无功,所以她绝不强求。
现在,还是先上楼准备比较实际。
bbscn
元以旭以为只有他们两人要打球而已,没想到唐明萱却带了另一个女子下楼来。
对方是一个冷艳女子,亦是他喜欢的类型,但不是他现在会动心的对象。
“这位是我的好友金艳,这位是以旭。”
没听见唐明萱报上他的“新身份”他不介意,他会再给她几天去习惯。
金艳终于见到元以旭本人,前一阵子她忙着跟杂志社的人到各处拍照,根本没回家,岂知一回来,他俩已经变成无话不说的朋友。
金艳与元以旭相互点头打招呼后,随即出发到羽球场,这时元以旭才得知还有一个伙伴要加入。
加入他们的人叫卢胜文,是唐明萱在球场认识的球友,他长得还可以,不过元以旭一眼就看出他对唐明萱非常有兴趣,他一直殷勤地招呼着唐明萱,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卢胜文看见元以旭出现,立刻升起戒备,但一看见他是站在金艳身边,随即放下心,他想元以旭与金艳应该是一对,所以没什么好操心的。
在互相介绍后,据说按照惯例,是由卢胜文与唐明萱先单打。
拜托,这是什么鬼惯例!?
不过,元以旭不想在第一天就显现出自己的度量狭小,于是面带微笑陪着金艳坐板凳。
金艳看着他们三人的互动,由于她是个摄影师,天生就有双敏锐的眼睛,所以这么一看就看出端倪。那个小笨蛋之前还想将元以旭介绍给她,现在看来,元以旭早就心有所属了。
“你也喜欢明萱吗?”
听见金艳用“也”这个字,他随即明白她的意思,于是转过头来回道:“不是也,明萱已经是我女朋友了。”
原本托着腮的金艳,略感吃惊地说: ↑返回顶部↑
“啊?”
打从他们约定过后,前几次要去打球她都有邀他,但总遇上他临时有事,所以她以为是他不好拒绝她,才找借口推却,以至于后来她都没有开口再邀请他。
“不行吗?还是你想背着我会情郎?”
“别乱说,是我每次约你你都没空,怎么今天你突然有空?”
“之前我真的有事情,后来没事你反而不约,现在你是我女朋友,我当然要好好看顾你,免得你被人拐跑,到时我会很伤心的。”
“应该是我比较担心吧!你长得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其实,她只是在开玩笑,她是真的没有什么嫉妒心,原因在于她对这份感情还有些不确定感,她还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嫉妒的权力。
“但我的心很安全。好了,我先回家一趟换个衣服,九点半再来接你。”
给她一吻后,他才放她下车,再发动车子缓缓离开。
唐明萱站在巷子前目送他:心中有一股不踏实的感受,她不停地自问,这是真的吗?还是只是一夜好梦而已?
伸手摸了摸唇,仍留有元以旭的余温,证明了这一切不是梦,他们的的确确变成了男女朋友。
倘若元以旭真有可能属于她,那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假使他不属于她,那么即使她算尽心机、用尽手段,仍是会徒劳无功,所以她绝不强求。
现在,还是先上楼准备比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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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旭以为只有他们两人要打球而已,没想到唐明萱却带了另一个女子下楼来。
对方是一个冷艳女子,亦是他喜欢的类型,但不是他现在会动心的对象。
“这位是我的好友金艳,这位是以旭。”
没听见唐明萱报上他的“新身份”他不介意,他会再给她几天去习惯。
金艳终于见到元以旭本人,前一阵子她忙着跟杂志社的人到各处拍照,根本没回家,岂知一回来,他俩已经变成无话不说的朋友。
金艳与元以旭相互点头打招呼后,随即出发到羽球场,这时元以旭才得知还有一个伙伴要加入。
加入他们的人叫卢胜文,是唐明萱在球场认识的球友,他长得还可以,不过元以旭一眼就看出他对唐明萱非常有兴趣,他一直殷勤地招呼着唐明萱,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卢胜文看见元以旭出现,立刻升起戒备,但一看见他是站在金艳身边,随即放下心,他想元以旭与金艳应该是一对,所以没什么好操心的。
在互相介绍后,据说按照惯例,是由卢胜文与唐明萱先单打。
拜托,这是什么鬼惯例!?
不过,元以旭不想在第一天就显现出自己的度量狭小,于是面带微笑陪着金艳坐板凳。
金艳看着他们三人的互动,由于她是个摄影师,天生就有双敏锐的眼睛,所以这么一看就看出端倪。那个小笨蛋之前还想将元以旭介绍给她,现在看来,元以旭早就心有所属了。
“你也喜欢明萱吗?”
听见金艳用“也”这个字,他随即明白她的意思,于是转过头来回道:“不是也,明萱已经是我女朋友了。”
原本托着腮的金艳,略感吃惊地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