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水底探秘渡死劫(1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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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段赚取他人,集中流入他手中,死亡后流入子女手中!
  子女继承或花掉这些财富,聚散无常!这过程中能产生多少悲喜事故!”
  “十分正常!我石家也是如此运作!”
  “不然吧!你们是生财之始,也不能独有,有组合立利量与属下分享!
  保护所有与外人争夺,若要壮大,就要说为他人模利益!解救别人苦难!
  这就是贯用的‘大公’手段!防止内外私利就有了法律!
  执法法律即保护弱小,外敌、内叛!是以大公为目的,名正言顺,替天行道!
  若说他们都是为你私人效劳!合人之子子孙孙永久不变能幺!
  因之,贤君贤相,设官分职都说为社会大家服务!公也!
  有时发生言行不一致,私利积压过度,暴乱即发生,骗局拆穿!社会重组!”
  少夫人笑道:
  “你们的社会已办到了!”
  “还不完善,本体上已消失了同你们社会之变源!站在富人立场,体会不到苦
  难人之被欺凌压制,这社会永远是富人少数,穷人多数!
  能力强者驱策弱者,恶人掠夺好人!以智统愚!天经地义!
  我们的社会从‘人之初’即解决了这些可能有的变数!无人说不公平!
  若有人突然变得有本事了,可申请进阶调职,绝无打压你!”
  少主、少夫人陷入短暂的沉思中!
  若人之立足点平等了,私心薄弱了,则贪污、集财之事则少了!
  社会之文明进化,出之于‘智能者’,善用大脑之人,有双巧手之人!
  而他们又不善理财,受制于‘通才者’!
  他们是‘官吏’‘豪富’,有权威者之帮凶!变乱由他们发起!相互争夺!
  实际上他们并非真有大能力,只是善于利用他人,长袖善舞!
  若社会制度不容他‘舞’,乱源就消失了!
  首先,权力重新设定分割!财富有偿转移!
  人若上无父母,下无子女!财富无处隐藏,无处花用,留在身边多了,老命不
  保,那又保苦,自找罪受!
  人若权力不大,非你权内事,谁要听你支配!
  许多人才识相等,你不干别人也能干,要换班干!诸事专业化!
  ‘通才’之人无从投机取巧!依个人档案议等级!委职责,是公开化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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