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琼恩(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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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
  “我可以走。”
  “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
  “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
  “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
  “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
  “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
  “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呆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
  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打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
  “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
  “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
  “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射的。”
  “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
  “她死了。”
  “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
  “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
  “是你杀了她?”
  “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知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
  “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
  “蒙妲呢?”琼恩问。
  “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地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
  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
  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地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鸣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秩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和动物。
  许多人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忙碌,但更多的人停下来注视:蹲在火边的儿童,狗车里的老妇,脸上染色的穴居人,盾牌绘有爪子、毒蛇和头骨的掠袭者。他们全都转头观看。矛妇们的长发在风中飘荡,这风吹拂松林,发出阵阵叹息。
  由于找不到真正的山丘,曼斯雷德将雪熊皮帐篷搭建在森林边缘一片岩石堆上。此刻塞外之王正在外面等,红黑相间的破斗篷风中飞舞。琼恩看见“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想必对方已完成了针对长城沿线的佯攻,并安全返回“六形人”瓦拉米尔也在,身旁跟着影子山猫和两头精瘦灰狼。
  发现守夜人派来的竟是他,哈犸扭头吐了口唾沫,而瓦拉米尔的一头狼龇牙咆哮。“你一定非常勇敢,要不就是非常愚蠢,琼恩雪诺,”曼斯雷德说“居然穿着黑斗篷回我们这边。”
  “守夜人的汉子还能穿什么?”
  “宰了他,”哈犸敦促“把尸体扔回吊笼,告诉他们另外派人。但我要留他的脑袋当旗帜,变色龙比狗还不如。”
  “我警告过你,此人不可信任。”瓦拉米尔语调平和,他的影子山猫用促狭的灰眼睛饥饿地瞪着琼恩。“我从来不喜欢他的气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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