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东尼·帕奇(4 / 7)
安东尼:七点。
墨瑞:(他的瞳孔开始缩小——并非不高兴,而是表示一种轻微的不赞同)他前不久惹到我了。
安东尼:怎么了?
墨瑞:还不就是他那做笔记的习惯。
安东尼:我也是,有天晚上我好像说了什么他觉得可以拿来当素材的话,可是他却忘记了——于是他就跑来问我,还说:“你难道就不能专心一点,想想看吗?”我就说:“你让我无聊到想哭,我怎么可能想得起来?”
墨瑞无声地笑着,这种温和的笑法使他的特质更为突显而令人欣赏。
墨瑞:迪克根本不需要读遍别人的作品,他大可只凭自己的体验就能写出很多东西。
安东尼:那是一种令人赞叹的天分
墨瑞:对,没错,令人赞叹!
安东尼:还有能量——野心勃勃又自律的能量。他是这么地风趣——又极其亢奋和激动,和他在一起会经常令人感到呼吸困难。
墨瑞:是啊。
沉默,接着:
安东尼:(他单薄而意志不坚的脸,表现出尽全力说服对方的神情)但是这能量却非不屈不挠。总有一天,一点一点,它会消退无踪,他那令人赞叹的才华也将随之逝去,只剩下一个空壳,变成一个脾气暴躁、自我中心和喋喋不休的人。
墨瑞:(笑着说)我们两个在这里自己投票表决,认为小迪克洞察世事的功力不及你我,我敢打赌,他一定觉得自己比较占优势——一个充满创造力的心灵,绝对高于只会批评的心智。
安东尼:也许,可是他错了。要不是迪克沉迷于现实主义,并因此学到世故和怀疑的伪装,他极可能因愚蠢的激情而失败一百万次——就像大学里的宗教领袖一样地容易受骗。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不,他认为自己不是,因为他拒绝信仰基督教。你记得他在学校的样子吗?每个作家他都来者不拒,一个接一个,从他们的理念、技巧和人物都照单全收,不论是切斯特顿、肖或韦尔斯,对他而言都没有差别。
墨瑞:(回想最近一次的观察)我记得。
安东尼:这是真的,他天生就是个恋物狂,把艺术当作
墨瑞:我们点餐吧,等他来的时候
安东尼:也对,我们点餐吧。我跟他说过
墨瑞:他来了,你看——他差点撞到那个服务生。(他抬了抬手指示意——仿佛是一只柔软的兽爪在表示欢迎)你来了,卡拉美。
新的声音:(有魄力地)你好,墨瑞。你好,安东尼康斯塔克帕奇,你这位老亚当的孙子,近来如何?是否还是被女孩子追得团团转,嗯?
理查德卡拉美的外表是矮小而平凡的——是那种三十五岁就会秃头的人。他有一对淡黄色的眼睛——一只异常的清澈,另一只则混浊有如泥泞的池塘——高而凸出的额头像个滑稽的纸娃娃。他还有好几个地方也是凸的——他的小腹微微垄起(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会很可观),他的话就像膨胀的空气一般从嘴里喷出,甚至他晚礼服的口袋也是鼓起的,看起来好像一块污渍。他像灵敏的狗一样搜集课程表、讲课大纲和各式各样的剪报数据,上面密密麻麻做满了笔记,那是他眯着那双不对称的眼睛,无声地以左手书写所累积的心血结晶。
他走到朋友的桌前,和安东尼及墨瑞握手。迪克是那种永远只会握手打招呼的人,即使与对方一小时前才碰过面也不例外。
安东尼:你好,卡拉美,很高兴看到你,我们刚好需要轻松一下。
墨瑞:你迟到了,是不是才刚跟邮差赛跑了一整条街?我们正在解剖你的人格呢。
迪克:(用他那只明亮的眼睛热切地看着安东尼)你们说了什么?跟我说,我会把它写下来。今天下午,我把第一部删了三千字。
墨瑞:你可真是个诺贝尔级的审美大师。同一时间我在做的事,就是把酒精灌入我的胃。
迪克:我想也是,我敢打赌你们两个在这里坐了一小时,聊的都跟酒有关。
安东尼:我们可从不喝醉,才不像你这嘴上无毛的小子。
墨瑞:就算醉了,也不会随便带路上刚认识的女孩回家。 ↑返回顶部↑
墨瑞:(他的瞳孔开始缩小——并非不高兴,而是表示一种轻微的不赞同)他前不久惹到我了。
安东尼:怎么了?
墨瑞:还不就是他那做笔记的习惯。
安东尼:我也是,有天晚上我好像说了什么他觉得可以拿来当素材的话,可是他却忘记了——于是他就跑来问我,还说:“你难道就不能专心一点,想想看吗?”我就说:“你让我无聊到想哭,我怎么可能想得起来?”
墨瑞无声地笑着,这种温和的笑法使他的特质更为突显而令人欣赏。
墨瑞:迪克根本不需要读遍别人的作品,他大可只凭自己的体验就能写出很多东西。
安东尼:那是一种令人赞叹的天分
墨瑞:对,没错,令人赞叹!
安东尼:还有能量——野心勃勃又自律的能量。他是这么地风趣——又极其亢奋和激动,和他在一起会经常令人感到呼吸困难。
墨瑞:是啊。
沉默,接着:
安东尼:(他单薄而意志不坚的脸,表现出尽全力说服对方的神情)但是这能量却非不屈不挠。总有一天,一点一点,它会消退无踪,他那令人赞叹的才华也将随之逝去,只剩下一个空壳,变成一个脾气暴躁、自我中心和喋喋不休的人。
墨瑞:(笑着说)我们两个在这里自己投票表决,认为小迪克洞察世事的功力不及你我,我敢打赌,他一定觉得自己比较占优势——一个充满创造力的心灵,绝对高于只会批评的心智。
安东尼:也许,可是他错了。要不是迪克沉迷于现实主义,并因此学到世故和怀疑的伪装,他极可能因愚蠢的激情而失败一百万次——就像大学里的宗教领袖一样地容易受骗。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不,他认为自己不是,因为他拒绝信仰基督教。你记得他在学校的样子吗?每个作家他都来者不拒,一个接一个,从他们的理念、技巧和人物都照单全收,不论是切斯特顿、肖或韦尔斯,对他而言都没有差别。
墨瑞:(回想最近一次的观察)我记得。
安东尼:这是真的,他天生就是个恋物狂,把艺术当作
墨瑞:我们点餐吧,等他来的时候
安东尼:也对,我们点餐吧。我跟他说过
墨瑞:他来了,你看——他差点撞到那个服务生。(他抬了抬手指示意——仿佛是一只柔软的兽爪在表示欢迎)你来了,卡拉美。
新的声音:(有魄力地)你好,墨瑞。你好,安东尼康斯塔克帕奇,你这位老亚当的孙子,近来如何?是否还是被女孩子追得团团转,嗯?
理查德卡拉美的外表是矮小而平凡的——是那种三十五岁就会秃头的人。他有一对淡黄色的眼睛——一只异常的清澈,另一只则混浊有如泥泞的池塘——高而凸出的额头像个滑稽的纸娃娃。他还有好几个地方也是凸的——他的小腹微微垄起(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会很可观),他的话就像膨胀的空气一般从嘴里喷出,甚至他晚礼服的口袋也是鼓起的,看起来好像一块污渍。他像灵敏的狗一样搜集课程表、讲课大纲和各式各样的剪报数据,上面密密麻麻做满了笔记,那是他眯着那双不对称的眼睛,无声地以左手书写所累积的心血结晶。
他走到朋友的桌前,和安东尼及墨瑞握手。迪克是那种永远只会握手打招呼的人,即使与对方一小时前才碰过面也不例外。
安东尼:你好,卡拉美,很高兴看到你,我们刚好需要轻松一下。
墨瑞:你迟到了,是不是才刚跟邮差赛跑了一整条街?我们正在解剖你的人格呢。
迪克:(用他那只明亮的眼睛热切地看着安东尼)你们说了什么?跟我说,我会把它写下来。今天下午,我把第一部删了三千字。
墨瑞:你可真是个诺贝尔级的审美大师。同一时间我在做的事,就是把酒精灌入我的胃。
迪克:我想也是,我敢打赌你们两个在这里坐了一小时,聊的都跟酒有关。
安东尼:我们可从不喝醉,才不像你这嘴上无毛的小子。
墨瑞:就算醉了,也不会随便带路上刚认识的女孩回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