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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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六点。
  山上的夏日清晨是凉爽的,唐小仙一早就起床准备早餐了,她今日穿了一件木蓝色无袖洋装,裙长及膝,很“中庸”的穿着,很乖的做了中式的早晨。
  昨晚她主动搬出两人“共有”的卧房,换来他半讥诮的目光。
  她没解释,只说还是习惯自己睡,不习惯和男子共有睡房。
  临走前抱着自个儿的软被越过他身边,敏锐地感受到他身上灼热的体温和强烈的男性气息。奇怪自己在昨晚前为何对此皆视而不见?他可是个危险的男人呵!
  搬出卧房是对的,不宜与他离得太近,如今她打算视他的反应而行事,酝酿下一波的主动出击。虽说他超乎她想像的难以捉摸,可也挺好玩的,不乏味。
  七点整。
  他下楼,瞧见她身上“保守”的洋装,挑挑眉,笑得挺不正经,却没说什么。
  她盛了碗稀粥给他,他接过时,修长的手指有意无意地刮过她的掌心,害得她差点儿摔了手中的碗。一抬眼,却见他满脸揶榆。
  她有些心惊;他今晨的举止怪异,不再如昨日浑身戒备,好似戴盔甲的刺猬。今晨的他像只狡猾的狐狸,更像一只笑里藏刀的狼。
  她倒有些怀念昨日的他来了,只管一味惹怒他,便脑弃见他所有的情绪。可今日若再想使昨日那招,肯定是不成了,若真如此,那会如同羊入虎口。
  “你早上还得工作吗?”她问的浯气平淡,丝毫不现方才被他搅乱的情绪。
  “有事吗?”他喝口粥,心不在焉的问。
  “我想下山添购一些日用品和食物,你下午有空吧,可以陪我下山吗?”
  “当然,那是我的责任。”他瞟她一眼,慢条斯理地回道。
  一顿早餐下来,除了方才他刻意的挑逗外,他几乎不同她说话。之后,一上午便埋首于书房里做他所谓的“工作”
  她只是不明白,当一个保镖还得对着电脑工作一上午吗?怪人。
  下午,他利用租来的汽车,开车送她下山购物。
  车子开到天母西路的超市,他十分尽责地伴在她身边,护送她上楼购物。一路上就见不少女人发疯的目光,只差没当着他的面流口水。
  真有意思,她注意到有不少女人嫌恶她,公然地对她投以怨毒的目光。
  呵,想来她这辈子还不曾如此遭人“怨毒”过呢,托身畔这位超级帅男的福,可真是深感荣幸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下了车,他竟然反常地勾揽她的腰,这也正是她遭同性相斥的主因,更糟的是他举止亲昵,小动作频频,有时甚而动手掐她的腰侧,力道不重不轻,却足够酥麻她,害得她开始怀疑自己对他“欲望”的深度。难不成她原来也挺“需要”的?不然何以他小小出手便能调戏她得逞?
  噢,是了。她忘了他原是个中好手,当然有这类手段,她实在不必为自己的“需要”质疑。
  他箝制她事小,不过此时若见了熟人就挺难解释。原以为在台湾无此可能,事实却不然,她就那么巧在超市遇见小时候的玩伴。主因是她八岁时曾在阳明山的宅子里住饼一段时间,和邻居的—名男孩时常玩在一起,如今已时隔了十年,没想到这人还记得她,主动向她打招呼,她想了半天,方才记起。
  “小仙?!你回台湾怎么不来找我?我原以为以为再也遇不见你了。”热情的大男孩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眉目清秀,轮廓颇似日本人,身高中上,有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开时给人的感觉十分爽朗、亲切。
  这人名叫丁羽,大上唐小仙四岁,父亲是北台湾小有名气的企业主。他还有一个哥哥名叫丁烈,自小就在美国受教育,唐小仙只见过丁烈一面就印象深刻,至今不忘。丁烈是名浓眉大眼、神色坚毅的大男孩,比唐小仙大十二岁。印象中他沉默少言,有一双锐利深沉的眼,一反丁羽活泼开朗的个性。
  丁宅与唐宅两家相邻颇近,二人小时候常玩在一起,唐小仙便将丁羽当成“哥儿们”看待,感觉上并不觉得他比自己大上四岁,大概是因为丁羽生性活泼开朗,反倒觉得他像弟弟。
  丁羽一认出唐小仙后随即热情地握住她的双手,对一旁掐着她小蛮腰那名身长一九0的超级帅哥完全视而不见。
  “哈罗,丁羽,十年不见,你长高了。”她一向对他称名道姓,从来也不客气。
  丁羽放开一只手,搔着后脑傻笑。“真好,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了。这十年中我一直想到日本找你,可惜碍于兵役的问题,一直没能成行。”他凝注她的目光突然深浓起来“十年不见了,这十年你过得好吗?在日本同小朋友打架了,有人帮你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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