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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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意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让自己陷入柔软的沙发里,摘下压在鼻梁上的眼镜,她揉揉酸涩的眼眶。
  怎么也想不到,公司那个成天在她身边团团转的天野治,竟然连她的假日都不放过,可以一路直追她到任何地方。
  她讨厌老是对她有敌意的任管家,也讨厌黏人的天野治,尤其,他那么的“丑”!
  这可是犯了她的大忌,想想她走的是艺术,最注重的就是“美感”如果连个“美”的边都沾不上,又怎么能让她有好印象?
  美这种东西是可以靠后天培养的,像她自己不就是,虽然相貌丑了点,但至少懂得遮掩和装饰,哪像有人明明丑得半死却又以为自己多么帅气挺拔,居然真有那么多女人为这种丑男着迷,换作是她,管他是不是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一样连看也不想看他一眼。
  记得刚进公司,他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她,自从她不小心在茶水间让他看见自己的丑态后,他就开始不停地缠着自己
  发圈让诗意枕在软垫上的头不舒服,她扯下发圈,让水亮的黑发倾泄下来,成一弧形摊在米白色的沙发上。
  褪下几乎遮住半张脸的厚重镜框,诗意拥有一双剔透玲珑的眸子,如水晶雕琢般的细腻五官令人着迷,只是她老将这样的面貌隐藏在装扮下,不让人瞧见。
  说她故意也好,她就是怕被别人看见她的丑态,指指点点,从小她就受够了这些目光,所以她选择遮丑,她发现,只要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丑,困扰她的事也都消失了。
  一双美眸胡乱瞥去,正好瞧见墙上的挂钟。
  哎呀!怎么这么快?已经五点了!
  懊去找他了呢!
  一朵迷人的微笑在唇边绽放。
  遇见瞿季扬是在纱纱结婚的那天,她脖子上的丝巾被风吹走,他帮她捡起,就这么一照眼,她对这个男人一见倾心。
  或许对方觉得她是个疯子,但她第一眼见到他,就被他那张俊逸的脸给迷住了,他刚毅有型,五官性感,为了要能常常见到那张脸,她几乎是天天在他收工前去探班。
  诗意跑回自己房里,三两下时间,穿戴成自认为最美的装扮走了出来。
  不用擦眼睛!
  那个阿妈包包头,古老式碎花遮脚长裙和那一张被黑框眼镜掩去光泽的古板脸蛋,确实是十分钟前枕在沙发上,会让男人见了流口水的美女。
  别人是化腐朽为神奇,她则是化神奇为腐朽,能将天使般的美貌瞬间变成一个古板老处女,的确也不是普通人所能办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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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怎么惹上那女人的?
  瞿季扬记得非常清楚,两个礼拜前,就在那个炎炎午后,他不过好心替她捡起被风吹落的丝巾,从此之后,他就被她缠上了。
  那个女人三天两头就会出现在他工作的地方,殷勤地送茶水加问候,明眼的人都看得出她对他的目光特别不一样,是一种爱慕的神采。
  爱慕?
  别开他玩笑了。
  就算不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这副邋遢模样有多难见人,身上泛黄的背心像梅干菜般皱巴巴,半长不短的胡子沿着嘴唇爬至下巴撒野,他想想,他有多久没见着他光溜溜的下巴?唔!好像有好几个月了吧!
  不是他不爱干净,实在是换了这份苦力工作后,他变得很懒,每天回家只要能在睡前,让他有力气刷牙洗脸、洗个澡就成了,他不要求更多。
  只是想破头都不明白,工地同伴全看得出那个女人是针对自己而来,就连他也感受得到那女人对自己的异样情感,但是,他到底有哪点令她这么着迷?可以走火入魔到天天来他这儿报到?
  别说对他一见钟情,他这种连自己照镜子都会皱眉的模样,任何拥有正常审美观的女人应该都看不上眼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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