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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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星很乖,每天下了课便回家,六点钟打电话给她,一定找到她,每周有几天三时半便可以回家。童先生,你若有时间,可叫星星陪你出去玩玩。”
  “谢谢。我一定会。”光浩望住星星。他今天看起来光彩了,起码不会像那天那样熊猫眼。
  “童先生”
  “叫我光浩。”
  “光浩,我听很多人说,你没有女朋友。”
  “我的确没有女朋友,我一直都是独行快。”
  “那很难令人相信,你年轻、英俊、仪表出众。应该有许多女孩子渴望跟你交朋友。”
  “是我自己不喜欢交女朋友。”
  “你不会喜欢男孩子多过女孩子吧?哈哈!”
  “不会!我虽然在外国差不多十年,但是,我对同性恋没有兴趣,我喜欢男孩子,那是朋友,却不是恋人。我一直没有交女朋友,是因为我始终找不到我喜欢的。”
  “你要求的条件一定很高。”
  “是高一点,我喜欢那些一看见她便被她吸引住的女孩子。”
  “一见钟情?”
  “对!我喜欢一见钟情,我相信一见钟情,但这样的女孩子真难找,我回香港已经老睁大眼。”
  “仍然找不到吗?”
  “不是,找到了。”光浩望住星星:“不过,这些事一定要两个人同心才可以成功。我喜欢别人,并不等于人家也喜欢我。”
  女招待员过来请他们进扒房吃晚餐。
  他们一边走,金源一边说:“若我是那、女孩子,我会感到很幸福。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白马王子吗?”
  “我并不是白马王子,但她是真正的白雪公主。”
  “她到底是谁?”
  扁浩又看看星星:“保留秘密。”
  两个男人一对一答,听得人糊里糊涂。星星知道金源一直替光浩说话。可是,她根本就不明白。
  她想,回家必须提醒金源表哥别受骗。
  吃过饭,童光浩竟用劳斯莱斯送他们表兄妹回家。
  这辆车八、九是租回来的,否则,他早就拿出来亮相。
  回到家,星星再也忍不住。
  “表哥,你一向禁止我和童光浩来往,怎幺今天竟然要我陪他吃晚饭?”
  “因为他和我签了合同。庄利和我签合同,你也陪他吃顿饭。”
  “签了合同,钱都收到了?”
  “没有,他给我两个月的期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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