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心中恋歌(3 / 11)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无法闭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说话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脱、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兴奋。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着文仲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从床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学,不同系的同学。这幺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缕着她呢?麻烦!
“有什幺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幺?”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经上床!”她摇摇头。
“上床?”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床?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什幺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幺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幺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幺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幺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幺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返回顶部↑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脱、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兴奋。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着文仲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从床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学,不同系的同学。这幺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缕着她呢?麻烦!
“有什幺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幺?”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经上床!”她摇摇头。
“上床?”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床?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什幺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幺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幺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幺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幺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幺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