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心中恋歌(5 / 11)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幺“青春偶像”这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幺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幺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幺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幺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为什幺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幺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幺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幺你要去那幺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幺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幺变得那幺怪?好像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幺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返回顶部↑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幺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幺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幺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幺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为什幺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幺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幺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幺你要去那幺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幺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幺变得那幺怪?好像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幺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