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5)
“既然你不能和我们一起闲餐,那么我坚持要亲自送你回去。”邓肯决定不论她反对与否,他都要亲自看到她安全的定进她下榻的饭店。现在对一般人来说或许算不上太晚,但是对于像陈小竹这样一个独自到纽约来的观光客,这个城市已经危险到不适合单独行动了。
“既然如此,”虽然要和她不太喜欢的女人同坐一车,有点令人生厌,不过他如此坚持了,她要是拒绝的话,就好像有点不识好歹;而且,就算不能和他交谈,能多看他几分钟也是好的。“那么就麻烦你了。”
最后,一行三人出了球场后,陈小竹即看到一辆银灰色的宾士车已经在外头等著他们。宾上车在台湾相当常见,但周遭的亲友们没有任何人有双b的身价,因此她从未有机会坐过。
车子才刚起动不久,琳达便开门问道:
“陈小姐,我还没请教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八成也不是什么好工作,琳达在心裏猜想着。
“我是个作家。”若换作是平常,陈小竹八成会杜撰一个较为普通的职业来搪塞别人,不过琳达的态度让她想隐瞒自己职业的想法不翼而飞。
“作家?”这个答案倒出乎琳达的意料之外。“你写书?哪方面的?”
“嗯,就是罗曼史喽!”她不只是是写而已,她还十分喜欢看。“我这回到纽约的目的,除了观光之外,就是要到各大书局采购一些作者的作品。”
“喔,那你能看得懂裏头的内容吗?”
“不是全部,不过要是遇到不仅的单字、片语,我可以查字典。”字典的存在可不是摆在一旁当装饰的。“而且,只要多看多多少少都有助于了解这些小说的内容。”
“看来,罗曼史对你的吸引力还真不小。”邓肯不带任何评断口吻的说。
“当然,吸引力可大了。”反正她陈小竹就是喜欢看、也喜欢写言情小说,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罗曼史真的非常有趣,它丰富了我的人生。”她开心的说著。
“我相信它的确丰富了你的人生。”邓肯相信陈小竹是个快乐的人,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痛苦、压力的因子,或许她也有不为人知的痛苦和压力,但是在她身边却完全感受不到这些令人神经衰弱的触媒。
“丰富?”琳达一听到邓肯附和她的话,心里老大不快。“你难道不觉得它只会使得你的视野更狭窄吗?好像人生命的意义,就只为了这些不切实际的风花雪月。”
“那就要看你从哪方面看这本书。”陈小竹写了不少的言情小说,可她不觉得自己完全活在小说世界裏,好像一天没有爱情就会枯萎、凋零似的。如果说没了爱情,她的生活就无以为继的话,那么她早八百年前就暍了孟婆汤,重新投胎去了。“我只是觉得罗曼史的娱乐效果不错,可以舒解生活的压力,而且看着书中男、女主角的爱恨纠葛,也可以间接满足自己的幻想,是个很不错的消遣啊!”原本是琳达开启的话题,到最后反倒成了陈小竹和邓肯两人的交谈。或许是因为琳达对她的敌意让她自然而然的想躲避,所以她才不断的和邓肯交谈,再加上他对罗曼史小说也显现了某方面的兴趣;哪一方面她是不清楚,但至少她可以肯定他并不会对它有负面评语,而她也乐得和他交谈。
车子行驶了约莫二十来分钟,终于抵达陈小竹的落脚处。她原本打算站在路旁目送他们离去,不过,邓肯坚持将她送到饭店的门口。
既然对方坚持,那她何必反对?其实,她乐得有他的陪伴,而且琳达并没有随行而来;也就是说,她有机会向他要张名片,以供日后联络之用。
“谢谢你送我回来。”陈小竹站在饭店门前,脑袋裏正下停的转动,心忖要如何才能不著痕迹的向他讨张名片。
“我的荣幸。”邓肯也不急著离开,他就这么的陪她站在门门。“很抱歉,没法子带你去看夜景,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非常希望能再次邀你共游,而我希望你第一次欣赏纽约的夜景是在我的陪伴之下。”同时,他期待这是个完美的开始。“当然,这次我会把所有的约会排开。”言下之意,是不会有像今天相同的情形发生。“现在,就只等著你的首肯。”
“当然,我很乐意。”嘿、嘿、嘿,她的幸运之神果然是在纽约市。她脑袋裏才在想着要怎么向他要名片,好敲定下次见面的时间,没想到她还没开口,他就已经开口邀她一起夜游了呵、呵、呵,真的是太幸运了。
“那么,不知道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打铁要趁热,邓肯连忙问道。
“我每天晚上都有空。”这话听起来是很迫不急待,但这可不是假话,而是她每天晚上的活动完全是随机状态;也就是说,她若是白天逛得太累,便早点回房休息:如果还有余力的话,就可以去看场音乐剧什么的总而言之,在夜晚时分,她是没有硬性规定、完全不可更改的计画。
“那好,明天七点,我会过来接你。那么我们明天见。”邓肯在她的脸颊留下一个晚安吻。“希望你会有一个好梦。”然后,向后退了一步,转身离开。
陈小竹一直站在原地,直到车子完全消失在她面前,她才若有所思的抚著刚才他留下印记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感觉啊?”一种飘飘欲仙、浑然忘我的情愫席卷了她全身、很快的她发现到自己的脸颊居然热得有些烫手,她试著用冰凉的手捣住红得发烫的两颊,好让它能降点温度;但是,不论她怎么做,这红潮始终未曾散去。
于是乎,她带著满脸的笑意,走进了饭店直到她上床前,这笑意一直停留在她脸上未曾消去。
*******
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个平常看来毫不起眼的女孩子,也可以在服饰、化桩、造型三方面齐做努力的情形下脱胎换骨。
她陈小竹虽然算不上什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型的美女,好歹在路上行走时也还吓不了路人,因此,光凭父母将她生成四肢健全的这一点上,她就应该心存感激,不应该在容貌上有太多的要求。
所以,在她以往的人生裏,她相当安于自己的皮相,对于每天镜中所见到的自己也不曾有过怨言;但是,这是平常时候,一个对异性无欲无求、无得失之心的平常时候。 ↑返回顶部↑
“既然如此,”虽然要和她不太喜欢的女人同坐一车,有点令人生厌,不过他如此坚持了,她要是拒绝的话,就好像有点不识好歹;而且,就算不能和他交谈,能多看他几分钟也是好的。“那么就麻烦你了。”
最后,一行三人出了球场后,陈小竹即看到一辆银灰色的宾士车已经在外头等著他们。宾上车在台湾相当常见,但周遭的亲友们没有任何人有双b的身价,因此她从未有机会坐过。
车子才刚起动不久,琳达便开门问道:
“陈小姐,我还没请教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八成也不是什么好工作,琳达在心裏猜想着。
“我是个作家。”若换作是平常,陈小竹八成会杜撰一个较为普通的职业来搪塞别人,不过琳达的态度让她想隐瞒自己职业的想法不翼而飞。
“作家?”这个答案倒出乎琳达的意料之外。“你写书?哪方面的?”
“嗯,就是罗曼史喽!”她不只是是写而已,她还十分喜欢看。“我这回到纽约的目的,除了观光之外,就是要到各大书局采购一些作者的作品。”
“喔,那你能看得懂裏头的内容吗?”
“不是全部,不过要是遇到不仅的单字、片语,我可以查字典。”字典的存在可不是摆在一旁当装饰的。“而且,只要多看多多少少都有助于了解这些小说的内容。”
“看来,罗曼史对你的吸引力还真不小。”邓肯不带任何评断口吻的说。
“当然,吸引力可大了。”反正她陈小竹就是喜欢看、也喜欢写言情小说,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罗曼史真的非常有趣,它丰富了我的人生。”她开心的说著。
“我相信它的确丰富了你的人生。”邓肯相信陈小竹是个快乐的人,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痛苦、压力的因子,或许她也有不为人知的痛苦和压力,但是在她身边却完全感受不到这些令人神经衰弱的触媒。
“丰富?”琳达一听到邓肯附和她的话,心里老大不快。“你难道不觉得它只会使得你的视野更狭窄吗?好像人生命的意义,就只为了这些不切实际的风花雪月。”
“那就要看你从哪方面看这本书。”陈小竹写了不少的言情小说,可她不觉得自己完全活在小说世界裏,好像一天没有爱情就会枯萎、凋零似的。如果说没了爱情,她的生活就无以为继的话,那么她早八百年前就暍了孟婆汤,重新投胎去了。“我只是觉得罗曼史的娱乐效果不错,可以舒解生活的压力,而且看着书中男、女主角的爱恨纠葛,也可以间接满足自己的幻想,是个很不错的消遣啊!”原本是琳达开启的话题,到最后反倒成了陈小竹和邓肯两人的交谈。或许是因为琳达对她的敌意让她自然而然的想躲避,所以她才不断的和邓肯交谈,再加上他对罗曼史小说也显现了某方面的兴趣;哪一方面她是不清楚,但至少她可以肯定他并不会对它有负面评语,而她也乐得和他交谈。
车子行驶了约莫二十来分钟,终于抵达陈小竹的落脚处。她原本打算站在路旁目送他们离去,不过,邓肯坚持将她送到饭店的门口。
既然对方坚持,那她何必反对?其实,她乐得有他的陪伴,而且琳达并没有随行而来;也就是说,她有机会向他要张名片,以供日后联络之用。
“谢谢你送我回来。”陈小竹站在饭店门前,脑袋裏正下停的转动,心忖要如何才能不著痕迹的向他讨张名片。
“我的荣幸。”邓肯也不急著离开,他就这么的陪她站在门门。“很抱歉,没法子带你去看夜景,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非常希望能再次邀你共游,而我希望你第一次欣赏纽约的夜景是在我的陪伴之下。”同时,他期待这是个完美的开始。“当然,这次我会把所有的约会排开。”言下之意,是不会有像今天相同的情形发生。“现在,就只等著你的首肯。”
“当然,我很乐意。”嘿、嘿、嘿,她的幸运之神果然是在纽约市。她脑袋裏才在想着要怎么向他要名片,好敲定下次见面的时间,没想到她还没开口,他就已经开口邀她一起夜游了呵、呵、呵,真的是太幸运了。
“那么,不知道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打铁要趁热,邓肯连忙问道。
“我每天晚上都有空。”这话听起来是很迫不急待,但这可不是假话,而是她每天晚上的活动完全是随机状态;也就是说,她若是白天逛得太累,便早点回房休息:如果还有余力的话,就可以去看场音乐剧什么的总而言之,在夜晚时分,她是没有硬性规定、完全不可更改的计画。
“那好,明天七点,我会过来接你。那么我们明天见。”邓肯在她的脸颊留下一个晚安吻。“希望你会有一个好梦。”然后,向后退了一步,转身离开。
陈小竹一直站在原地,直到车子完全消失在她面前,她才若有所思的抚著刚才他留下印记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感觉啊?”一种飘飘欲仙、浑然忘我的情愫席卷了她全身、很快的她发现到自己的脸颊居然热得有些烫手,她试著用冰凉的手捣住红得发烫的两颊,好让它能降点温度;但是,不论她怎么做,这红潮始终未曾散去。
于是乎,她带著满脸的笑意,走进了饭店直到她上床前,这笑意一直停留在她脸上未曾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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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个平常看来毫不起眼的女孩子,也可以在服饰、化桩、造型三方面齐做努力的情形下脱胎换骨。
她陈小竹虽然算不上什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型的美女,好歹在路上行走时也还吓不了路人,因此,光凭父母将她生成四肢健全的这一点上,她就应该心存感激,不应该在容貌上有太多的要求。
所以,在她以往的人生裏,她相当安于自己的皮相,对于每天镜中所见到的自己也不曾有过怨言;但是,这是平常时候,一个对异性无欲无求、无得失之心的平常时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