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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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手机普遍,可随时随地找到人;但也因随时随地,对方人在哪里、做什么事,你完全没概念。
  比方说,我在北京第叁天时,接到一通大学同学打来的电话。
  “现在有空吗?”他说。
  “有啊。”我说。
  “出来看场电影吧。”“可是我人在北京耶。”“”所以我总是克制住想打手机给暖暖的欲望。
  一方面是因为电话费可能会很贵;另一方面是觉得没什么特别奇怪的事值得打电话。
  如果我在路上捡到很多钱或是突然中了乐透,那么两方面都可满足;既有钱且这种事非常罕见。
  但我一直没捡到钱,乐透也没买。
  第四天醒来时就好多了,起码想起自己还得找工作、寄履历。
  打开电脑后,收到一封陌生的e-mail,岳峰姑娘寄来的。
  我跟岳峰的互动不多,算不上很熟,临走前她也没跟我要e-mail。
  为什么写信给我呢?
  看了看信件标题:想麻烦你一件事。麻烦我什么事?做她的男朋友吗?
  只怪我再怎么样也称得上是风度翩翩,岳峰会陷进去算是情有可原。
  唉,我真是造孽啊。
  打开了信,信里头写:从
  暖暖那儿知道你的e-mail,请告诉我,你学弟的e-mail,王克要的。
  岳峰。
  ps。顺道问你一声好。
  有没有搞错?
  寄信给我竟然只在ps里问好,而且还是顺道。
  我连回都不想回,直接把这封信转寄给学弟。
  然后我收拾起被岳峰姑娘戏弄的心,开始整理履历表。
  除了早已准备好的学经历及专长的表格外,我又写了简单的自传。
  自传用手写,写在从北大买回来的信纸上。
  在这电脑发达的时代,算得上是特别吧。或许可因此多吸引些目光。
  我一共找了五家公司,自传写了五份。
  写完后,连同表格,分别装进五个北大信封里,然后下楼寄信。
  叁天后,我接到通知我面试的电话。
  隔天我便盛装坐火车北上去面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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