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天堂的颂歌(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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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尖叫,他们的目光一刻不停地跟随着莲华的一举一动。如果这就是疯狂,那真是令人彻底沦陷!
  衣袖被身旁的人轻轻拽住。
  “我知道了,”嘉夜拉住他的臂膀,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是roofband!”
  他能感到她的手也跟着颤抖。roofband。隐约记得这个名字,是这个城市的一个传说。只在屋顶上演奏的乐队。
  杜谦永怔怔地微虚着眼。他向来不喜欢摇滚,因为觉得它们太喧闹太招摇,完全没有想到,摇滚竟可以有如此的感染力。那种血液沸腾的感觉,是以往那些安静的音乐不可能带给他的。
  他无法抗拒,在一开始跟着嘉夜仰望天空的那刻,他就已经向它投降了。
  不仅是摇滚,这首歌本身,莲华本身,都是对他的挑衅和诱惑。
  他的生活,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重复的日子到底有何意义?]有什么东西顷刻间开裂了
  “你有没有感到心跳加速?”嘉夜突然抬头看他。
  心跳?加速?
  怦!怦!怦!怦!
  果然,那么明显不受控制。如果这个时候让他操弓射箭,一定是百发百不中。
  可是,为什么他却觉得好舒畅,好痛快?
  温热的手不知何时握住他的手,轻轻搁在他胸口。
  “你一定感觉到了是不是?”飞舞的头发迷离着嘉夜灿烂的笑脸“我都感觉到了。怦怦怦怦,好强的心跳!”
  怦!怦!怦!怦!
  无尽的苍穹,爽快淋漓的风,激昂的歌声,热情的“同伴”还有身边笑容空灵的女孩
  突然之间,他期望自己可以永久地停留在这一刻。
  越过彩虹回归清晨与梦一起两人携手并进gla摸肉sdays——gla摸肉ssky——“好酷的天使。”
  夜晚。
  从音乐会结束到送嘉夜回去,杜谦永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回想起来,今早的疯狂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以至于音乐会的印象都被冲淡了。
  分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什么话想对她说,最终却还是没有说出来。也许是不晓得该怎么付诸语言。
  “谢谢你陪我,今天玩得很开心。”在夜色中,她笑得很快乐。这还是第一次,她毫不吝啬自己的笑容,让他一次看了个够。
  原来她并不是冷冰冰硬邦邦的,他笑。
  于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她的背影已经走到不用摇滚的气势便叫不回来的距离。
  那么他到底是想说什么呢?是述说自己一天里经历的奇怪独特的感受?还是别的?
  出神的这会儿,车子已经缓缓驶到别墅的大门前。
  他一眼就瞥到那辆线条硬朗的豪华奔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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