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筹建海洋法庭(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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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把状纸写好来看,一年之内,把证据提交完全,大明朝廷自然会做出公正的裁决。”高启愚十分严肃的说道:“没有人可以戏耍大明,我保证,一切想要这么做的人,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如果浩特曼不肯,那程序就不能正常启动,一切都好说,就是蛮夷内讧。
  可浩特曼既然答应了,程序已经启动,大明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做出了公正裁决后,得不到遵守,那就别怪大明不客气了。
  英格兰人因为《私掠许可证》的问题,已经在大明这儿吃了很多亏了。
  六月二十日,高启愚再次请求面圣,将关于圣卡塔琳娜号的所有纠纷,全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陛下,并且把自己的打算,写成了奏疏,呈送御前。
  “高宗伯的意思是,在东太商盟理事会下,建立一个海洋法庭,裁决各国之间的贸易纠纷?”朱翊钧看完了高启愚的奏疏,明白了高启愚的打算。
  制定规则,扩大大明的影响力,满足当下大明对长臂管辖权的需要。
  大明在海外建立了很多的总督府,有一支远洋商队在环球贸易,并且在世界各个主要港口设立了明馆,来收集各国的情报。
  大明需要更大的影响力,更强的长臂管辖的能力。
  “陛下,人是靠不住的,要靠制度。”高启愚面色十分凝重的说道:“永乐开海,七下西洋,在郑和去世之后,大明就再也没有下过西洋了,甚至连南洋都很少去了。”
  “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而不是依靠某个人的力量去实现开海,臣以为这非常的重要。”
  高启愚不年轻了,他今年五十七岁,早就过了不惑之年,他见识了太多的人的罪恶和善变,他不觉得人是可以一直可靠下去的,就连张居正也是如此。
  张居正因为身体的缘故完全赋闲了,但在他赋闲之前,张居正表现出了明显的顽固,他越发的不信任任何人,下手越来越重,已经从国朝的压舱石,成为了国朝剧烈震荡的危险来源之一。
  他在完成了对张党清党,选择激流勇退,对他本人、对陛下,对整个大明,可能都是最好的结果。
  “你讲的有道理,朕准了。”朱翊钧认可了高启愚说的内容,大明的确有这个需要。
  “需要修订一部《海洋贸易法》,这本《海洋贸易法》就是大明处理所有贸易纠纷的总纲常,基于律法进行裁决。”高启愚拿出了另外一本奏疏《海贸诸事定议疏》。
  这本奏疏,是他对海洋贸易法的整体规划。
  因为祖宗成法的缘故,大明要修订一本律法是非常难的,所以,这本海洋贸易法,仍然会附录于《大明会典》,避免触及到祖宗成法。
  毕竟按祖宗成法,大明应该执行禁海令和朝贡贸易,东太商盟理事会、海洋法庭以及海洋贸易法,更加适用于革故鼎新的范围。
  高启愚端着右手,左手负在身后,严肃的说道:“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了维护海洋海贸环境,凡是加入东太商盟和愿意接受海洋法庭裁决的相关方,无论是国家还是总督府,哪怕是傀儡,都要在律法上,彻底否定海寇的合法性。”
  “即任何承认海寇合法的势力,都应该被剔除在正常贸易之外。”
  “不得以任何方式混淆海寇的定义,不能以所谓私掠,将海寇定义模糊,进而给予其合法性,寇就是寇。”
  “任何武装商船,都必须被视为军舰,各方进行造册管理,各方港口以接洽军舰方式管理武装商船进出。”
  “各方不得为海盗船,提供任何性质的补给、修理、集散货物、销赃等事,否则以同罪坐罪。”
  高启愚这第一点,就是占领道德制高点,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对其他人指指点点了。
  大明是天朝上国,是文明的制高点。
  海寇就是海寇,不得模糊定义,武装商船以军舰对待,不得给海寇水食酒粮等物补给,不能为海寇修船,不能为海寇销赃提供方便,都是这一条重要组成部分。
  高启愚很难理解,泰西居然还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海盗文化、海盗崇拜,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只能说,蛮夷确实是蛮夷,毫无廉耻之心。
  (本章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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