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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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仪挑逗地用食指轻戳他的心口,粗鄙的言词震慑住他。步履轻盈如蝴蝶振翅飞去。
  留下散落一地的图稿和满室孤寂。
  老天!我着了什么魔了?
  他握拳诅咒,明明知道她口是心非,就该温言软语劝诱出她的真心,结果却被她气昏了头,出口伤人。
  他自问:对以前的记忆执着是否太一厢情愿了?
  五年前的记忆历历在目,他永远记得初见佩仪的情形
  夏日炎炎,百般无聊的翊德跑来拜访死党简仲宇,在简家待不到十分钟,仲宇就坚持带他去喝一杯。
  陈翊德意兴阑珊,回来台湾三个月,多年不见的狐朋狗党,早就轮番摆阵、宴饮多回,再往脂粉堆走实在令他倒胃口。
  仲宇嘻嘻而笑,神情诡谲:“放心啦!纯唱歌纯喝酒;就算你想闻脂粉味也只能远观不可亵玩。”
  翊德反应灵敏:“喔?难道有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不成?”
  “莲花?不太像,倒像一朵带刺蔷薇。”仲宇略一思索补充道:“或者是一只尖牙利齿的野猫。”
  一路上仲宇絮絮叨叨地形容这个令他惊艳的女子,陈翊德不禁觉得可笑。
  “太逊了吧!想想你以前也算是个调情圣手,怎么这样没胆量?”
  “哎!那一套顶多哄得一些女大学生、名门闺秀;你想,我能跟她谈红楼梦、徐志摩吗?”
  “或许你可以跟她谈化妆品、香水或珠宝之类,”翊德懒洋洋地说:“一定可以投其所好。”
  “去你的!”
  走进霓虹闪烁的枫叶卡拉ok时,陈翊德略感讶异。
  大型海报、软木塞纸壁的过客签名、留话,开放式的酒吧空间,音乐喧天,充满了年轻蓬勃的朝气。
  环目四顾,陈翊德惊异笑道:“少年十五二十时,你不觉得我们走错地方了吗?”
  周围的顾客让他有升格为伯叔辈之感。
  “欢迎光临!”小妹向他打招呼:“简大哥,你今天要坐吧台旁吗?”
  “不了,有朋友来,我们要去坐雅座。”仲宇眨眼。“啤酒。”
  小妹咕咕一笑,所谓的雅座不过是楼梯旁仅供二人同桌的小几。
  “简大哥?”翊德调侃他:\"你羞不羞呀!叫简叔叔还差不多。\"
  虽说是雅座,其实并不是好位置,位于dj室旁的大音箱近在尺尺;说话得拉开喉咙。
  “你怎么选这个位置?虐待我的耳朵!”翊德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大声问道。
  “虐待了耳朵却饱了眼福!你看!”
  台上有一位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女,穿着小可爱和红热裤,热情忘我地唱着一首快节奏的歌曲。
  陈翊德兴味索然:“真是有趣——两个黄金单身汉窝在这里看小女生的大腿。”
  仲宇嗤地笑出声来,朝他背后眨眼:“老板娘!才几天没见,你愈来愈青春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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