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3 / 6)
三天后辛樱考完试,我们首个庆祝活动便是大睡一场,由晚上七时睡至第二天早上八时,半边枕头都渗满情不自禁流出来的唾液。
我与sam履行对辛樱许下的承诺,带她去海洋公园玩了一整天。sam玩得很落力,陪辛樱玩了三次海盗船两次过山车,居然还神色自若,龙精虎猛。
我当下对他刮目相看,果然是个男人。我搭着他的膊头,像所有老朋友那样,说:“真不愧是公司女同事的暗恋对象。”
他俯身把唇埋向我的耳畔,夸张地感叹:“唉,可惜,唯独你不喜欢我。”
“我们是兄弟嘛。”我拍了拍他。
“哼,谁做你的兄弟!”他像女人那样甩掉我。
“别女人型!”我警告他。
他便说了:“你就是喜欢像女人的男人。”我想了想,辛达维与津安像女人吗?
他们只是柔弱敏感而且长情一些,这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像女人也可以很刚强的。”我反驳。
“男人婆,像你!”
“去死!”在拍拍打打之间,我们相处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愉快。
生活变得平静。炎炎夏日,每逢一有假期,我与辛樱便会留在开大冷气的客厅吃零食看电影玩电视游戏机。发生过那一连串的事件后,渴望恋爱的心情降了温,每天优游地半睡半躺,其实不失是一种幸福。
“又蠢又懒。”辛樱笑着骂我。
我扑起来抓住她,狂吻她的脸庞和手臂,于是家中变得尖叫声不绝。我依然会往床背贴钮扣,但夜深时分思潮起伏,有时候倒想干一些比贴钮扣更有意义的事。
一天下班时,途经刚开始大减价的百货公司,闲着无聊便走进去逛逛,逛到文具部,看见一本白色皮面四边点缀着花边的日记簿,心念一至,便把它买下来。
我也要学写日记。我怜惜地抚摩着那平滑的皮面,决定今晚便开始写。写些什么?给辛达维、我和津安做个纪录好不好?我拿起笔,先由辛达维与津安的故事开始当津安碰上辛达维的时候,他们同是十九岁。那天是为卡内基音乐厅彩排的日子。津安习惯迟到,他的父母和老师常说:“津安,你虽有天分,但没纪律,而且懒惰。”津安不以为然,只不过是彩排吧,有何相干。那是七月吧,像今天,天气很晴朗,天很高很蓝,没有太多云。津安穿了一件很绉的恤衫和一条牛仔裤,头发也没梳好便走进彩排室。他拿着小提琴,一脸自若,就如平日一般,一副天塌下来也没所谓的样子。他笑着拍门,准备高声向大家打招呼,但嘴一张开便发觉,那一天真特别,没有一个熟悉的演奏者理会他,大家都在专注地聆听一个华裔少男的钢琴演奏,少男有着一张很认真的脸,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个人。
他的演奏充满澎湃的感情,轻易地牵动别人的情绪。津安知道,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没有进步,便是缺少了这种张力,但大家却不替他着急,毕竟年纪尚轻嘛,然而眼前的人不比自己成熟啊津安对辛达维很有兴趣,由他的钢琴以至他的人。
津安一直喜欢刁钻的东西,因着辛达维的沉默寡言,津安更感兴趣盎然。他知道,愈是严肃内敛的人,内心愈是复杂有趣。起初,辛达维不愿意跟津安说话,他根本不愿意跟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内向但骄傲,看不起身边的人。津安不介意,他明白音乐家或多或少有些脾气,自己是少数温和没所谓的那个。有一次,津安在辛达维练习之后,站在钢琴后对他说:“你的手指很漂亮你知道的,弹钢琴的人的手指都太粗壮,你的却很修长。”辛达维望了望他,然后下意识地揉了揉双手。他微笑说:
“拉小提琴的多患颈疾,你有没有?”津安扭动颈项。
“不见得。”辛达维站起来,盖上钢琴,津安见他练习完毕,便提议:“我们去吃泰国菜吧,第四十七街近百老汇闹市附近开了一间很别致的泰国菜馆你知道的,泰国菜在这里还是新玩意,既然是新玩意便要试一试。”
辛达维答应了,除了因为爱吃辣之外,也是因为津安说话的语气。“你知道的”是他的口头禅。
蛮可爱,由“youknow”直译为“你知道的”
那间菜馆真的很别致,满天神佛自墙中冒出,西方东方结合,沉静神秘却又不失热闹。那顿饭他们吃得很愉快。辛达维甚少愿意聆听别人的说话,也甚少愿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心事,但今天却破例了。
辛达维居然向津安说起自己的父母、还在香港读书的弟弟,也说及刚来美国的不自在,每夜醒来均会哭一场。多少年了,辛达维没向人倾诉过心事。原来,有个人说说话是多么的惬意。尤其是,那个人有着那样温柔的眼睛。
从此,辛达维每天都要向津安说上一阵子的话,关于演奏的、音乐的、团友的、衣服的、餐厅的、杂志的、纽约的、香港的、家人的、天气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总之就是要说两句,仿佛补偿过往多年来的沉默。
津安也不介意听,他喜欢辛达维说话时缓时急的习惯,急的时候他间中会干干地喘气,慢的时间却有点口吃,而且表情紧张,死命瞪着发亮的眼,像个初期精神病患者。津安明白,那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表现,不纯视邙稚嫩。津安实在很喜欢他这样子,他像一张很动听但很少人播放的唱片。稚童式的诱惑,少数而出众。
是在两个星期后吧,辛达维在津安租住的小房子内与津安接吻,是津安先吻他的。当然,他也觉得感觉很好。
后来,一切都顺顺利利,理所当然地你好我好快快乐乐。他们总共合作表演了两次,辛达维是主角,津安只是随团成员。但在私人关系下,两人形势均等,连房间也是各住各的,虽然还是在同一间房子内。
津安不让辛达维煮饭,因为害怕他会弄伤指头;辛达维也买了特制的润肤霜给津安,让他涂在颈旁和肩膊处。 ↑返回顶部↑
我与sam履行对辛樱许下的承诺,带她去海洋公园玩了一整天。sam玩得很落力,陪辛樱玩了三次海盗船两次过山车,居然还神色自若,龙精虎猛。
我当下对他刮目相看,果然是个男人。我搭着他的膊头,像所有老朋友那样,说:“真不愧是公司女同事的暗恋对象。”
他俯身把唇埋向我的耳畔,夸张地感叹:“唉,可惜,唯独你不喜欢我。”
“我们是兄弟嘛。”我拍了拍他。
“哼,谁做你的兄弟!”他像女人那样甩掉我。
“别女人型!”我警告他。
他便说了:“你就是喜欢像女人的男人。”我想了想,辛达维与津安像女人吗?
他们只是柔弱敏感而且长情一些,这并不是女人的专利。
“像女人也可以很刚强的。”我反驳。
“男人婆,像你!”
“去死!”在拍拍打打之间,我们相处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愉快。
生活变得平静。炎炎夏日,每逢一有假期,我与辛樱便会留在开大冷气的客厅吃零食看电影玩电视游戏机。发生过那一连串的事件后,渴望恋爱的心情降了温,每天优游地半睡半躺,其实不失是一种幸福。
“又蠢又懒。”辛樱笑着骂我。
我扑起来抓住她,狂吻她的脸庞和手臂,于是家中变得尖叫声不绝。我依然会往床背贴钮扣,但夜深时分思潮起伏,有时候倒想干一些比贴钮扣更有意义的事。
一天下班时,途经刚开始大减价的百货公司,闲着无聊便走进去逛逛,逛到文具部,看见一本白色皮面四边点缀着花边的日记簿,心念一至,便把它买下来。
我也要学写日记。我怜惜地抚摩着那平滑的皮面,决定今晚便开始写。写些什么?给辛达维、我和津安做个纪录好不好?我拿起笔,先由辛达维与津安的故事开始当津安碰上辛达维的时候,他们同是十九岁。那天是为卡内基音乐厅彩排的日子。津安习惯迟到,他的父母和老师常说:“津安,你虽有天分,但没纪律,而且懒惰。”津安不以为然,只不过是彩排吧,有何相干。那是七月吧,像今天,天气很晴朗,天很高很蓝,没有太多云。津安穿了一件很绉的恤衫和一条牛仔裤,头发也没梳好便走进彩排室。他拿着小提琴,一脸自若,就如平日一般,一副天塌下来也没所谓的样子。他笑着拍门,准备高声向大家打招呼,但嘴一张开便发觉,那一天真特别,没有一个熟悉的演奏者理会他,大家都在专注地聆听一个华裔少男的钢琴演奏,少男有着一张很认真的脸,感染了在座的每一个人。
他的演奏充满澎湃的感情,轻易地牵动别人的情绪。津安知道,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没有进步,便是缺少了这种张力,但大家却不替他着急,毕竟年纪尚轻嘛,然而眼前的人不比自己成熟啊津安对辛达维很有兴趣,由他的钢琴以至他的人。
津安一直喜欢刁钻的东西,因着辛达维的沉默寡言,津安更感兴趣盎然。他知道,愈是严肃内敛的人,内心愈是复杂有趣。起初,辛达维不愿意跟津安说话,他根本不愿意跟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内向但骄傲,看不起身边的人。津安不介意,他明白音乐家或多或少有些脾气,自己是少数温和没所谓的那个。有一次,津安在辛达维练习之后,站在钢琴后对他说:“你的手指很漂亮你知道的,弹钢琴的人的手指都太粗壮,你的却很修长。”辛达维望了望他,然后下意识地揉了揉双手。他微笑说:
“拉小提琴的多患颈疾,你有没有?”津安扭动颈项。
“不见得。”辛达维站起来,盖上钢琴,津安见他练习完毕,便提议:“我们去吃泰国菜吧,第四十七街近百老汇闹市附近开了一间很别致的泰国菜馆你知道的,泰国菜在这里还是新玩意,既然是新玩意便要试一试。”
辛达维答应了,除了因为爱吃辣之外,也是因为津安说话的语气。“你知道的”是他的口头禅。
蛮可爱,由“youknow”直译为“你知道的”
那间菜馆真的很别致,满天神佛自墙中冒出,西方东方结合,沉静神秘却又不失热闹。那顿饭他们吃得很愉快。辛达维甚少愿意聆听别人的说话,也甚少愿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心事,但今天却破例了。
辛达维居然向津安说起自己的父母、还在香港读书的弟弟,也说及刚来美国的不自在,每夜醒来均会哭一场。多少年了,辛达维没向人倾诉过心事。原来,有个人说说话是多么的惬意。尤其是,那个人有着那样温柔的眼睛。
从此,辛达维每天都要向津安说上一阵子的话,关于演奏的、音乐的、团友的、衣服的、餐厅的、杂志的、纽约的、香港的、家人的、天气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总之就是要说两句,仿佛补偿过往多年来的沉默。
津安也不介意听,他喜欢辛达维说话时缓时急的习惯,急的时候他间中会干干地喘气,慢的时间却有点口吃,而且表情紧张,死命瞪着发亮的眼,像个初期精神病患者。津安明白,那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表现,不纯视邙稚嫩。津安实在很喜欢他这样子,他像一张很动听但很少人播放的唱片。稚童式的诱惑,少数而出众。
是在两个星期后吧,辛达维在津安租住的小房子内与津安接吻,是津安先吻他的。当然,他也觉得感觉很好。
后来,一切都顺顺利利,理所当然地你好我好快快乐乐。他们总共合作表演了两次,辛达维是主角,津安只是随团成员。但在私人关系下,两人形势均等,连房间也是各住各的,虽然还是在同一间房子内。
津安不让辛达维煮饭,因为害怕他会弄伤指头;辛达维也买了特制的润肤霜给津安,让他涂在颈旁和肩膊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