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血(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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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阴暗下来,梓心指头的血不知滴往哪里。
  也是的,明知是高攀不起。
  只是,他可有因那夜的约会而兴奋?若他也曾快乐过,那已是最完美。
  直到男孩子再出现的时候,梓心的心情已不一样。
  男孩子在她走近之时对她说:“我上星期有要事去了新加坡,那是父母移民的地方。”
  梓心嗯了声,微微笑。
  “这个星期天再看戏好吗?”他问她。
  她说:“迟点再说。”
  那天,梓心没有再把血滴在牛脯河中。她偷偷看他的食相,依样满脸滋味。
  --若果,他喜欢自己是因为那一点一点的血,从今开始,便不再滴血好了。不现实的东西,她不想要。
  她非常喜欢他,亦非常不配衬他。她知道,若果真的开始,一定会很不快乐,还是放弃好了。
  就算不尽是那点血的关系。
  星期天的约会她没有去,留下了那张他放胆地塞进她手里的戏票,给珍而重之地压在柜中那堆证件之下,秘密的隐蔽的。梓心的意思是,把戏票与身份证明文件放在一起,他日假若忘了那张戏票,亦即是忘掉了自己的时候。
  忘掉自己,大概不可能会发生,若果真的发生,也该是很老很老的时候了。
  在没有赴约的星期天晚上,梓心怎么也睡不着。
  男孩子在梓心爽约的翌日,走到大排档找梓心问她原因,她推说她不舒服,言谈间对他也很冷淡,加上那时候非常忙碌,很自然地便把他打发走。
  男孩子自此没有再出现了。
  啊,被拒绝了,心里不好受,又不是没有女朋友,干吗要受气
  这便是梓心在十七岁时的爱情故事。她喜欢了一个她认为高攀不起的男孩子。后来梓心替姑妈工作的期限完毕,转到传呼台做了一阵子,又在商营机构当过中文电脑程序员,晚上则到夜校进修。辗辗转转换了几份工作后,生活逐渐安定。
  二十三岁,她的样子依样清纯,但比同龄的女孩子多了一份沉静深邃的气质。和一些男孩子约会时,对方通常都能轻易察觉她的深沉,每当男孩子感到不安而提出疑问的时候,梓心总会想起滴血的那一段。
  是的,她自小已不是心灵简单的女子。
  在一个傍晚,梓心往大学上她的专业会计校外课程时,在红砖石阶上遇上那个牛腩河男孩。他成熟了、外形世故了,穿着西装的他,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她比他站高了一级,她转身回望。
  他没把她认出,像一阵风那样直往下走。
  已经不再高不可攀了,梓心想道,她甚至比他站得还要高。
  下回再遇见他的话,好不好打招呼?
  啊!或许吧,视乎心情而定。
  梓心咬着指头,或许,好好部署一个新的开始,在充满信心的今天,手指滴下来的血,再没有叫她罪疚的余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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