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4章 外敌(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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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4章 外敌
  三个月后,墨画对大荒部落的改革,已然初具效果。
  半个兀刹山界,整个乌图山界,以及周边一些零碎的小山界,被墨画整编到了一起,统一以“乌图”命名。
  在蛮文中,“乌图”象征着“火”。
  墨画也打算以“乌图”为名,构建一个大部落。
  这个乌图大部,在墨画这个巫祝的领导下,尊奉“神主”的名义行事。
  丹朱的丹雀部势力和乌图部为盟友。
  所有人,都奉一个神主,也尊墨画这一个“巫祝”。
  神权统一,归于墨画。
  权力集中,由丹朱掌控,并设长老会议事,互相监督,共同决策。
  此外,部落职权有大小,但族人平等,遵从部落律法。
  任何人不得滥杀,不得专权,不得动用私刑。
  任何孩童,都必须接受墨画的教化,学习某一类传承,以成为有用之人,将来为部落奉献,忠诚于神主。
  墨画还试着提出,废除“蛮奴制”的计划,想以给所有蛮奴,一个平等的身份,让他们生活在阳光下。
  此后战争中的战俘,也不会再被当做“蛮奴”。
  但这一提议,遭到除了丹朱外,几乎所有部落酋长和长老的非议。
  这个想法,还是太超前了。
  大荒部落的根基,就是“蛮奴”。
  废了这一制度,等同于直接拆了地基,那此前的一切部落结构,都将完全崩塌。
  在大灾的威胁下,这不是一个妥善的决议。
  而且,“蛮奴”是否真的,配享有平等权,也是一个不那么好听,但却很现实的问题。
  很多蛮奴,本就是卑劣的“罪人”。
  他们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被贬为奴的,没有一点良知,是“牲畜”不如的人。
  通奸弑夫,谋财弑父,以及偷情弑妻,出轨弑子等等。
  人心有的时候,比畜生还丑陋。
  有些人本就不配为“人”。给他们“人”的待遇,对他们宽容,反倒是纵容秩序的败坏,遗祸无穷。
  墨画认识到了这种,复杂,冰冷而丑陋的现实,也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只规定了一条:不允许妄自杀害蛮奴,不允许对蛮奴动私刑,更不允许拿蛮奴当“活祭”。
  这已经是基于蛮荒的客观现实,所给予的最大的宽容了。
  之后再一步步,寻求更深层的改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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