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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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着,拿起手机给王明打了过去。电话响了好大一会儿,就在桃花准备放下的的时候,电话那头接了起来。
  “妈,你在哪儿?现在还好吧?”王明关切地问道。
  还好儿子没有再问原来那个问题,桃花赶快说;“妈在回去的路上,我好着呢。你也好吧?还在那儿上着班的?”
  “没有,我想换个地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
  “年轻人,就知道折腾。在那儿上得好好的,换什么地方。”桃花话说出口,觉得有点不对。
  “没事,我会把我的事情处理好的。你别担心我,保重你的身体好了。”
  王明很想说要不是有妈你和她们的那一层关系,我现在在那儿班上的好好的,说不定都和小艳准备结婚。
  桃花根本不知道王明认识了万林的女儿小艳,俩个人还谈起恋爱,并且通过现代的先进手段证明王明和万林没有血缘关系。万林他们俩口了倒还同意让王明和小艳谈恋爱,小艳在这件事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愿意继续和王明处朋友,只是王明偏想事情搞个明白,才拒绝了小艳,辞职不干了。
  可桃花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着急的心情,向儿子问起了他的婚事。说:“妈想问你现在找对象了没有?”
  “妈,你怎么想起问这个来了?”
  “你舅舅的闺女找了对象,因为在买房的时候,房本上不写她的名字事情坏了。”
  “噢。那家也太想不开了,也不是想不开,是不知道。”
  “怎么来?你给妈说说。”
  “我是说那家太不懂法律常识了。”
  “这和法律常识怎么可以联系到一块儿。”
  “他们还不是担心如果我姐和他们过不下去了,房子就是表姐的了。”
  “可不是。他们一家子就是担心这个。”
  “现在房子,在国家政策里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在哪一个人的名字下面,并不能表明就是他一个人的,他的家庭里的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份,他一个人没有权利买卖。也就是说如果登记是我表姐的名字,也不是我表姐的。”
  “还有这规定,我怎么就不知道。”
  “我刚才不是和你说了,这个是国家的新政策,就我也是才知道的。”
  “妈是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谈恋爱,交个女朋友,那天带回来让妈瞧瞧。”
  “不急。在咱们农村我这个年纪是有点大了,可在大城市比我年龄大的多了去了,他们都以事业为重。等他们创业成功,手中有钱,才有了谈对象,建立家庭的资本。”
  “啥?资本,那不是和社会对着干的?”
  “你理解错了。 我这里说的资本,是指你的能力,包括经济能力和社会能力。只有有了这个能力,才可以谈恋爱结婚。否则就结婚了,你没有能力保证一家人生活得幸福美满,最终还是要离婚的。”
  “你要找,就找个人格品性好的,妈这不是担心你嘛。”
  “你还不相信你的儿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桃花太子解自己的儿子王明了。他自己很有主见,遇事还考虑的比较全面,尤其能站到别人的角度上换位思考。无论从能力,还是其它别的方面,都不用自己操心。(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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