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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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去,五号桌客人的培根蛋饼和热红茶。”自动忽略她的抱怨,罗母直接将餐盘塞给她。
  罗娜切了一声,端过餐盘走向摆在店门口的客桌。“五号桌”
  怪了,那个背影怎会这么眼熟?不可能呀,绝对不可能是某人。
  完了,她该不会是因为悲伤过度,罹患了啥精神官能症,开始出现幻觉吧?
  用力闭了闭眼再睁开,罗娜蹙紧眉心,捧着餐盘的手都开始发抖。
  “你杵在哪里干什么?还不快点端过去。”正在煎萝卜糕的罗父扬声催促。
  “喔,好。”担心父母看出异状,她沉下浮动不安的心,连忙将餐点端过去。
  也许是鸵鸟心态,又或者是害怕真的是自己思念过度的幻觉,她走近五号桌时,脸垂得低低,七手八脚的将餐点端上桌。“这是萝卜糕跟热红茶”
  “我点的是热咖啡,不是热红茶。”熟悉的温醇嗓音在耳边响起,她浑身一震,手中的热红茶都被震得洒出来。
  像人偶娃娃似的,她僵硬地转动眼珠,望向那个坐在陈旧的折凳上,穿着墨黑格子衬衫,下身搭配黑色窄管丹宁长裤,脚上套着黑色系带登山短靴的俊美男人活生生的陆至权!
  罗娜的嘴从大0逐渐变成小0,随后又抿成一直线,放下洒了满手的热红茶,故作淡定的问:“你来这里度假吗?”
  陆至权双臂盘上胸口,墨眉微挑反问:“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来度假的吗?”
  罗娜鄙视地扫描他上下,故意吐槽:“不像,比较像是下乡抓鸡。”
  先前赞美他,崇拜他,那是她傻。虽说婚还没正式离,但两人现在的关系,用两个曾经有过交集的陌生人来比喻,那是再贴切不过。
  陆至权不怒反笑:“是啊,我确实是来这里当猎人的。”只不过他猎的不是动物,而是来猎妻的。
  啥?宜兰虽然是近几年火红的观光胜地,但是啥时有打猎这种活动?随便猎捕野生动物犯不犯法?
  哎,就算犯法又怎样?他口袋深,罚上个十来万也不怕,她何必替他担心,神经!
  “喔,那就祝你打猎愉快罗。”罗娜讪讪地说,回身想走,纤细手臂忽然一紧,别眸一睐,才发现他拉住了她。
  “我要的是热咖啡,不是红茶。”陆至权好脾气的提醒她。
  “喔。”她冷冷睐他一眼,有些赌气似使劲抓过那杯热红茶,结果悲剧立马发生,红茶反泼了自己一身。
  望着她火大低咒的生动表情,陆至权挑高嘴角,笑了,因为他确信这场打猎应该会很愉快。
  中午十二点半,尖峰时刻的人潮已散去,罗娜正忙着收拾,刻意忽略依然坐在五号桌的那抹醒目人影。
  “娜娜,你是不是认识那个长得像演偶像剧的客人?”罗母边刷锅子边偷瞄向店门口,好几次还与那个俊男对上眼,一把年纪了,心跳居然还会“动次动次”
  “不认识。”罗娜咬牙地说,抓紧抹布擦拭台面。
  那个死鬼到底在搞什么鬼?吃饱喝足还不快点滚蛋!一整个早上占着茅坑不拉屎,当那张五号桌是他下榻的饭店吗?
  “不对呀,他一直往这边看,好像是认识我们。”罗母被某人的性感双眼电得七荤八素,心中小花乱乱开。
  “该不会是什么变态**狂?”罗父抄起锅铲,一副准备扞卫妻女的铁汉架势。
  罗娜翻了个白眼:“爸,你卖闹啦。”
  “看他一脸色迷迷的看着你妈,有够令人不爽!”罗父完全搞错方向。
  “老仔,那个缘投仔少年郎真的一直盯着我?”罗母放下钢刷,拨拨头发,春风满面地笑呵呵。“这也难怪啦,以前我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叫我黑猫姊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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