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赌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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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昔傻眼。
  整一个愣住。
  这是她最不该出现在元承和面前的东西——
  她和元昱签订的结婚协议。
  元承和抬起双手放在桌上,托着下巴,一刻不离地看她。
  不只是他,还有戴学海和阿阮,一个不怀好意,一个照旧可怕,六双眼睛,都背着光,炯炯地照向她。
  叶昔骤然联想到很多。
  起先是轮岗后人力资源部门的评判大会上,几个主管审视地对她进行估价。
  而后是大一钢琴比赛那个三个评委,敏锐地等待着她犯错。
  最后,竟然是她首次到寄养家庭时,那几张算计的脸。
  她感到自己越来越小,不论是年龄上还是身量上,仿佛被三个巨人凝视,随便谁,拿出什么,都是她承受不住的重量。
  想象虽然长且深,但现实只过了一瞬。
  她捏紧拳头,知道自己绝不能答错。
  “这是我和阿昱的结婚协议。”
  “结婚协议?”元承和轻蔑地重复,“你确定?”
  “是。”
  元承和点头,戴学海冷淡地读出其中一段:“标的是独家继承权,婚期一年,报酬是甲方资产的1/2,浮动报酬为元氏资产增值部分的30%,以管理期限结束日计价。”
  “对,”叶昔承认,“这是我和阿昱的财产分割协定。”
  在三个人的注视下,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的内容,没有解释的空间。
  他们早就有了自己的判断,她要辩只会越描越黑,解释就是掩饰。
  但这不代表她无话可
  说:“如果未来需要信息公开,这份协议对公司的投资人来说,可以作为计算的依据,当有必要对阿昱的资产进行估值时,用以排除结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该协议每年一签,保证一年的确定性,若在这一年内出现乙方毁约,乙方则一无所有。”
  简单而言,叶昔作为乙方,和元昱签署的这个协议完全是个不平等条约。
  如果叶昔在一年期内离开元昱,她便要净身出户,拿不到元昱一分钱。
  如果婚期结束,且达到了继承权条件,她可以分元昱的一半资产,以及可计算的超额回报。
  相比直接分走一半,这是更加苛刻的条件。
  元承和没表态,只问:“怎么不签婚前协议?”
  “元董,”叶昔无奈地笑,“我是激进的投资者,婚前协议好比固定收益产品,是不是少了点乐趣?”
  她望着元承和,一点儿也不惧:“只要阿昱爱我、敬我,我永远不会输;若他不爱了,我拿到什么都是徒劳。他若真想对付我,律师团队有能耐让我带不走一分一毫。”
  “所以,合同对我们俩而言不过是一张君子约定,但对支持阿昱的人来说却是资产保值的证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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