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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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怔怔地问:“为什么?一点点小事我们就闹翻?叮噹,你是一个聪明女子,你想一想。”
  她声音也低下来:“那本书我一定要写。”
  “为什么?”
  “我在文坛最近很受威胁,有人在天不吐国边界上打个泡,回来写了三本游记,盖得天花乱坠,可是大受读者欢迎,所以我要迎头赶上。”
  “你预备写三本私记追击?”我问。
  “是。”实牙实齿的一个字。
  “你又不是失婚妇人,或是死了老打令下半生没着落,亦不是养小白脸需要经费,瞎七搭八地跟伊们起哄干什么?你写稿跟人家太太打麻将一般,是个消遣,何必跟伊们近身巷战?你要维持你那高贵的风格呀。”
  “我已经跟人签了合同。”
  “这是小事,我们找律师研究如何?”
  “大雄,你不明白,我一定要争这口气,我写得比谁都好,一向我是个第一。”
  “谁封你的?”我问。
  “大雄,我不想再跟你吵,我们暂不见面,等我完成这本书好不好?”
  “三个月?”
  “两个月就够了。”
  “好,这话是你说的。”我挂上电话。
  心灰意冷,还求婚呢,连一步都不肯退,书的销路比未婚夫要紧,将来那些书会叫她妈妈?
  真没想到叮噹会对她自己认真起来,到这种年纪才创业,我听人说,凌叮噹的作品最突出之处便是不经意,信笔写来,人物维妙维肖,对白灵活精巧,整篇文章便清新可喜,虽无文学价值,倒还值得读来消闲,因其文字流利秀丽。
  现在被她自己一搞,风格顿失,她将弄巧反拙。
  但旁观者清,你很难令当事人明白他们正步向悬崖,自寻死路。
  难怪文人的创作生命那么短,原来伊们到某一个阶段便走火入魔,自以为是,霸住地盘,开始胡说八道,以教母教父姿态出现,这个该打屁股,那个又该吃巴掌,公审死人活人,以及一切琐事,又都是丈八灯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身,你说烦不烦?
  早知如此,当年不必慕凌叮噹之盛名,当年跑去追求规规矩矩的秘书小姐,什么事都没有。
  没有知识的孙雅芝要借刀杀人,身为大学生的凌叮噹跑去做人家的凶器。
  女人,不管有没有文化程度都非常歹毒。
  也有例外,我告诉自己。
  香雪海是例外,她不会思量报复。她整个人是那么消极,吃亏或便宜对她来说根本不是一回事。
  知道世上居然还有什么都不争的人,真是一种安慰。
  这个什么都不争的人,又给我一个意外。
  她前来公司为合同签名,左手臂打着石膏。
  我惊问:“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前天你还好好的。”
  她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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