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若是叶斯成的情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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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章若半晌没有回应,叶斯南不无遗憾地说道:
  “你不认识啊,那就算了,我就随便问问,你走吧。”
  章若这才回过头,否认道:
  “南总,我确实不认识这个人,那我先走了。”
  说罢,她猛地打开门,逃也似的离开了。
  钟玉第一眼见到叶重阳的时候,便看上了这个男人。
  彼时的叶重阳正值英年,长相俊朗,气质高贵,举止绅士,家世显赫,唯一的缺憾便是,他的身边已经有了跟他很般配的太太。
  她工作的女装店属于奢侈品牌,工作环境很好,她人长得好看,嘴也甜,又会来事儿,这份工作做的还是很不错的,收入也很可观。
  但每当叶重阳陪着沈知秋来店里的时候,她还是抑制不住地嫉妒。
  嫉妒为何沈知秋可以嫁给这么优秀的男人。
  嫉妒为何沈知秋可以悠闲地逛着街,而自己却要苦哈哈地在这上班。
  嫉妒沈知秋投胎投的好,出身豪门,不必为了生计而奔波。
  其实当时她也并不是单身,老公夏志刚是跟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但跟叶重阳相比,自己的老公就普通了许多。
  人家叶重阳是富家公子,自己的老公是给富家公子开车的司机。
  “怎么了,看你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是不是看上哪个有钱公子哥了?”
  出租屋里,夏志刚有意无意地调侃道,钟玉却像是被刺中了要害,紧张地反驳道:
  “你胡说什么呢!”
  夏志刚却无所谓的样子:
  “别装了,我还不了解你,我们是同一类人,不认命,你要真看上哪个有钱公子哥了,我第一个祝你前程似锦。”
  钟玉知道夏志刚说的不是嘲讽的话,他不止一次的表示过,如果哪天钟玉攀上高枝了,他绝对不会阻拦。
  当然了,苟富贵勿相忘,钟玉要真发达了,别把他给忘了就行。
  她确实心有不甘,她看上叶重阳不假,也得叶重阳看上她才行,否则她剃头挑子一头热有什么用?
  不过话说回来,以她多年的恋爱经验,她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叶重阳和沈知秋之间感情并不好。
  是的,夏志刚虽然跟她是发小,青梅竹马,她不是从小就在一起的,她谈过很多段恋爱,也包括夏志刚。
  两个人天雷地火,卿卿我我,好了一段时间,又分开,分开又好,如此反复。
  直到她怀孕了,为了给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才跟夏志刚结的婚。
  多年后再回头看,当时决定把孩子生下确实是冲动了,她和夏志刚根本都还没做好当父母的准备,也还不配做父母。
  孩子一出生,便送给了夏志刚在老家的父母身边养着,夫妻俩几乎不怎么管。
  那时候钟玉年轻,身材恢复的也很好,生了孩子就跟没生过一样。
  “你别胡思乱想这些了,我能看上别人,别人也能看上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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