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3章 嘴炮一时爽,全家火葬场(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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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必须以余桂元的人头,来警戒世人。
  云逍面露杀机,这时袁可立忽然说道:“国师,草民略懂明律,且让草民论罪此獠!”
  云逍点点头。
  袁可立曾主政地方多年。
  不仅为官公正清廉,还断案如神,被百姓誉为"神断"。
  他精通明律,由他来给余桂元定罪,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袁可立在儿子的搀扶下,来到栏杆前站定。
  在看向余桂元的瞬时间,挺直了佝偻的腰身,仿佛可撑起一座大山,目光也变得凌厉如刀。
  “大明不因言获罪,恶言诽谤先贤,大明律上的确找不到相关条文来惩处你。”
  “然而在《御制大诰》中,却有"诽谤之法",用以惩处诽谤朝廷之罪。妄出谤言者,枭首,家属迁化外!”
  “岳飞岳王爷,是朝廷加封的"三界靖魔大帝",你对他肆意诋毁,定你一个诽谤之罪,不为过吧?”
  不愧是袁可立,一下子就找到了惩治余桂元的律法依据。
  余桂元再怎么嘴硬,也找不出话来自辩。
  “依照大明律,一样可以定你之罪!”
  “《大明律》共三十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
  “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是为十恶。”
  袁可立侃侃而谈,如数家珍。
  “正如国师所言,岳飞受朝野敬仰,已是我族精神之丰碑!”
  “你蓄意诋毁岳飞,形同谋反谋叛!”
  所谓的“十恶”,源头便是西汉《九章律》中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经过不断发展完善,最终到唐朝形成定制。
  大明沿用了十恶之罪,并始终将其作为刑律中最重之罪,并且将其作为不赦之重罪。
  这便是“十恶不赦”的由来。
  十恶中的"谋叛",不同于谋反,是指"谋背国从伪",也就是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国,相当于汉女干罪。
  按照这个罪名,最低也是个绞刑。
  余桂元仰天大叫:“祸从口出,祸从口出!”
  云逍摇头一叹。
  嘴炮一时爽,全家火葬场。
  能怨的了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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