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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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明肃然道:
  “你也不必自疚,这等事本就不可勉强,若是无缘,在一起也是痛苦!走吧!我们回去再说!”
  吴明吩咐一个猡猡大汉,扛起曹典,带着岳、宋两少,向谷坡上走去,原来另一边坡上的茂密树林中,有数椽板屋,那正是吴明夫妇居住之所。
  吴夫妇虽然当了猡猡的土司,汉族习俗及衣冠饮食丝毫未改,这正是不忘本的表现。
  他们所用的布匹及所食的米面莱肉等物,都是猡猡在附近镇上以猎物换来的,他们在此一住十余年,从未为衣食担心过。
  木屋中有个猡猡女人,为他们料理膳食,以及洗浆衣衫。已经汉化。
  此刻,那猡猡女人早已把酒菜摆上,吴明夫妇居首,岳家宇,宋象干左右相陪,其次是“勾漏三残”席间吴明夫妇不免述说十余年逃亡之事,而岳家宇也把记事以来所经历的一切从头说起。
  此刻,白琬却在隔壁小窗中窥视,本是一件水到渠成的美好姻缘,却因万紫琴的出现,美梦成空。
  一个女人一旦对某人倾心,再想把某人的影子自心头上抹去,根本不可能,况且岳家宇的英俊潇洒非比寻常,在她看来,世上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人可以取代。
  但她本是十分倔强的少女,数月前她曾百般迁就岳家宇,尽了最大的努力,受了从未忍受的委屈,结果仍是斗不过万紫琴。
  泪水无休止的泛滥,胸衣湿了一大片,她知道,父母在岳家宇心目中,不啻神圣,而刚才父母亲口提出,他尚且以“考虑”二字搪塞,可见此事早已告吹。
  她的自尊心受到无比的创伤,自不免由爱成恨,抹去泪水,离开小窗,双手抱胸满屋蹀踱着。
  踱了一会,想不到报复之法,因为上次她本可以杀死万紫琴,却因一时手软,而以金佛上的奇物手法把她击伤,放在五虎岭山中一个石洞中的石棺内,想试试岳家宇。她现在又深深后悔了,这一念之仁说不定万紫琴命不该绝,又成全了他们。
  这是白琬万分不甘的事,但现在叫她暗算岳家宇,却又于心不忍。
  她正在焦灼地不知如何自处时,突然闻到“蟋嗦”的声音,好象有东西在地上缓缓爬行。
  她向门外探头一看,不由吃了一惊,正要大声申斥,只见地上那人一脸焦灼,谄媚之色,而且连连摇手。
  此人正是被点穴道的采花淫贼曹典,他被那猡猡大汉扛回来,摔在门外,这半天来已经自解了穴道,但因刚才被聋子摔在场中,左腿骨奇痛,无法站起来。
  况且这贼子也知道,就是腿骨无伤,此刻也未必能逃出此谷,他只想爬到十余丈外的竹林中,然后再穿林而行,觅地隐身,再设法逃命。
  此刻已被白琬发现,连忙摇手制止,同时心念电转,已想到应付之策,因他早已看出白琬和岳家宇之间交恶的情形。
  曹典爬进门来“咚咚咚”瞧白琬叩了三个响头,低声道:
  “白姑娘,我曹典死不足惜,只是为姑娘万分不甘”
  “为我不甘!”
  “是的!”曹典一脸肃然之色,道:
  “姑娘玉质仙质,武功盖世,哪一样配不上姓岳的——”
  “恶贼!”白琬低声冷冷地说:
  “你想挑拔离间,故意讨好,想叫我放了你是不是?”
  “不,不!”曹典焦急地摇摇手,低声说:
  “姑娘千万不可误会!敝人以为姑娘虽与岳家宇交恶,并非不可挽回,其实事在人为,只要不灰心,世上没有绝对不可能之事”
  这句话打动了白琬的心,因为她仍是深爱着岳家宇,只要有办法,她不惜化点脑筋全力以赴,再者,曹典说出这种话来,足见挑拔离间。
  这贼子观颜察色,知道这句话发生了效力,不由心喜,向前爬一步,向白琬招招手,表示叫她靠近些,以免被隔壁之人听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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