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狗屎与垃圾(1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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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自己打架够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过才知悔,还不如早些梦醒吧。
  磨练是重要。在这一点上,宝剑与人材,性质都是一般。
  光说不练,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考验的。
  考验一个汉子,战斗是最好的方式——不管斗智斗力斗手段都一般。
  温文就是这样。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同学遭坏蛋男同学欺侮时,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们;他从初中开始已幻想美丽的女老师给外边歹徒欺凌时、他怎样出手相救。他的幻想过程,堪称巨细无遗。如何及时救美、女子目中惊惶但美丽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个子瘦小),以寡敌众(当然他的幻想里当“英雄救美”成功时,也总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们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来瞧不起他的同学对他非常敬羡,从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样大喝一声、出场说话、连环飞腿,都一车揣想好了,并在计算之中。只可惜,只是,这些幻想他确曾先后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铩羽而归、败阵下来,若不讨得个脸青鼻种,已属百中无一的精神上“胜利”了。温文是个聪明人。
  由于他太聪明,所以跟许多聪明人一样,都不肯下死功夫。
  聪明人懂得躲懒。
  ——聪明人要是能不懒,能够勤奋,又能专注发挥。加上些好际遇。那绝对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温文发现只要世上有枪炮,练武变成了“费时失事”的玩意儿。对于这一点,他认为清末“义和团”事件已是最后一次“觉醒”从此已不必再作争议了。
  练功夫,不如去学别的一技之长更好。
  他有没有学别的“一技之长”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虽早有“明见”但却不见得他因而苦练枪法或借机多接触枪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愿意,他自然会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这方面让他大长见识,大有进境。
  可是他又讨厌枪械。
  他不喜欢。
  ——对于手指一扣就夺去一条人命的事,他向来都不喜欢。
  他认为靠枪和子弹来杀人伤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这种人用这么懒和不好玩方式杀人,既不负责任,又没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习武练功,也不再沾枪械,但却喜欢撩是斗非。这就无疑如同“自讨苦吃”
  了。
  ——好比一个不会游泳而又不带任何收生设备的人,见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样,迟早得要溺毙而殁。
  不过,温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虽没好好练武,但格斗经验却极其丰富。
  他能在这么多次累积的殴斗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对敌方法。
  那两名打手,围攻温文,见他斯文矮小,一开始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要是一对一。他们还真未必收拾得了反应奇快的温文。
  但二对一就不同。
  所谓“双拳难以四手”、“寡不敌众”那绝对是非高手不易解决的难题。
  要你只对付一个人,那好办多了,你只要躲开一个人的攻击和向一个人攻击(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过一个人问你攻击和你要对付的,情形有极大的分别。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敌,对方前后左右突击,只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才能幸免于难了。
  何况这两名打手,的确是“专业打手”所谓“专业”是他们的确受过“打手”的训练和多次“打人”的经验。
  而且他们虽然没了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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