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比林斯(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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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雄天鹅的脖子下面已经涌出了一小滩血。他就像死了一样。这时,来了一位狩猎法执行官。
  “谁朝这只鸟开的枪?”他问。
  “我,”那个店主说。
  “那么你被逮捕了,”这个执法官说。
  “为什么?”那个店主问。
  “因为你枪击了一只号手天鹅。这些鸟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不能向一只野天鹅开枪。”
  “噢,”这个店主回答,“ 那你也不能逮捕我。我碰巧认识这只鸟。他是一个贼。他才是你该逮捕的那个。他以前来过这儿,从我的店里偷了一把小号。”
  “快叫救护车!”那个女士大叫。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那个警察问。这个店主飞也似的把那些钱都塞回钱袋,又把那钱袋和那块石板藏到了身后。
  “过来,拿给我看看!”那个警察说。
  “我也要看。”那个执法官说。
  “我们全都想看!”人群中的一个家伙叫道。“那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那个店主不好意思地把那钱袋和石板交给了狩猎法执行官。执行官站直身子,戴上他的眼镜,高声读着那个便条:“致比林斯的店主:兹附上现金4420。78 美元,请查收。这笔钱是用来偿付那把小号和店铺的损失的。对因此给你带来的麻烦深感歉意。”
  当执法官读完钱的总数的时候,人们全喘了起来。每个人都立刻议论纷纷。
  “叫救护车!”那个女士尖叫。
  “我要把这些钱带到警察局去,”那个警察说,“这是一个复杂的案件。任何和钱有关的事情都是复杂的。在事情解决前我得把这笔钱拿走并保管好。”
  “不,你不能这么干!”狩猎法执行官说,“这钱是我的。”
  “为什么?”警察问。
  “因为,”执法官回答。
  “因为什么?”这个警察问。
  “因为法律上说鸟类在我的监管范围内。而钱是这只鸟身上的。所以,在事情妥善解决前这笔钱该归我。”
  “噢,不,你不能拿它!”那个店主生气地说,“这钱该归我。石板上说得很清楚嘛。这四千四百二十美元七十八美分都是我的。没人能把它从我这里拿走!”
  “对,说得对!”那个警察说,“只有我除外。”
  “不,只有我才除外。”那个狩猎法执行官说。
  “这帮人里有没有律师?”那个店主问,“我们此时此地就该解决这件事。”
  一个高个子男人走上前来。
  “我是里基特法官,”他说,“我来断这个案子。首先,是谁看到这只鸟飞来的?”
  “我,”那个店员说。
  “叫救护车!”那个女士尖叫。
  “我也看到这只鸟儿了。”一个叫艾尔弗雷德·戈尔的小男孩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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