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曾经无家可归(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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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二十三岁,在公司实习将近一年的时间,为了能够顺利转正,我工作格外卖力。每天早出晚归,披星戴月。我已经习惯了加班,习惯了熬夜,习惯了赶通宵,习惯了出差,习惯了领导的批评,习惯了同事的勾心斗角,习惯了客户的挑三拣四…… 但是,我习惯不了穿高跟鞋。
  我记得那是四月份的一天,因为一场策划活动,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正装,所谓的正装包含了我深恶痛绝的高跟鞋。那天的活动,我站了整整一天,两个脚后跟都磨破了,脚趾头也磨出了好几个水泡,痛得我恨不得把自己的这双脚剁下来。
  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我坐地铁回家。出地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因为脚痛,我干脆脱下两只鞋子拎在手里,光着脚往外走。
  地铁出口不远处,有个男生双手抱膝蹲在人行道的一边,面前摊开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求助五元”。他偶尔抬起头,露出一张清秀又苍白的脸,有着黑黑的眼圈,有点像死亡-笔记里的“L”,只是L没有他那样一头橘黄色的头发。(姑且就称呼他为“黄头发的L”吧。)
  有一对情侣经过,女的掏出钱包要给钱,被男的拉住:“这种都是骗人的”……
  不过这些,我都无心理会。我太累了,一心想着快点到家。
  黄头发的L,留意到了我的赤脚,觉得好奇,就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他脸上就露出惊讶的表情。他向我追了过来,冲我喊:“喂!等一下,等一下。”
  “做什么?”我将两只高跟鞋当武器,有所戒备地看着他。L头上这个杀马特造型,不由得让人怀疑他是不良青年。
  “你不记得我了?”那个L问。
  我摇摇头。
  L把背着的吉他盒拽到身前,用手拍了拍。他的吉他盒上,有一个用蓝色粉钻拼成的“昔”字。
  我仍然一脸茫然。为了多给我一些提示,L说:“情人节?地铁上?玫瑰花?”
  喔,原来是那天那个卖唱的男生。看到我恍然的表情,L开心地笑了起来。
  “好巧喔,”我勉强笑了一下,然后就挥着手说:“再见!”
  现在就算是刘德华这样的巨星空降到我面前,我也不想多耽搁一秒钟,我太累了,我的脚太痛了,我只想赶快回家,赶快赶快坐下来,赶快赶快赶快让自己可怜的双脚休息一下。
  我心里默默计算着,到家的距离和时间。从地铁出口到我住的地方,往常步行只需要十分钟。但是今天这举步维艰的状况,我怕是要走上半个小时了,嗨,分分秒秒都是折磨呀。
  光脚走路毕竟也不舒服,看似平整的路面,隐藏了许多小石子、碎玻璃。我拐了一个弯,不得不咬着牙,把高跟鞋再穿回到脚上,尽管穿上去的一刹那,我就后悔了。但是路还是要走的,不管你穿的鞋子是不是合适,不管你的脚有多痛,不管你有多累,不管……
  我正慨叹着,生活不易,忽然发现那个黄头发的L仍然跟在后面。
  “你干嘛跟着我?”
  “姐,能不能收留我?”L可怜兮兮地说。
  我看了看他拿着的那个“求助五元”的纸片,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拿出十块递给他。十块钱虽然不多,但是那时候的我,囊中羞涩得很。十块钱,够我吃一顿饭,或者打一次车了。如果打车回家,我的脚就不用那么痛了。
  L楞了一下,把纸片随手扔到一边,没有接那十块钱,反而把口袋里所有零碎的钱拿出来,塞到我手上。他说:“姐,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找个住的地方。”
  我连忙把钱还给他。
  L说:“拜托了,姐。你先帮帮忙,不够的,我明天出去赚了,再还给你。”
  “我跟你又不熟,你怎么不找你的亲戚朋友帮忙?就算没有亲戚朋友,还可以找警察叔叔呀。”我抓住他的胳膊,把钱塞回给他。
  可是L忽然痛吼一声,抱着那只胳膊,呲牙咧嘴地蹲在地上,做出一副疼痛难忍的表情。
  莫非我遇上了碰瓷党?我赶忙放开手,一句话脱口而出,“你不要讹上我,这么多人看着呢,我可没把你怎样!”
  被人当做骗子,似乎让L很受伤,他咬着牙抿起嘴,默默地从地上站起来,默默地转身离开。他咬着牙抿起嘴的样子,好像心里藏了无数委屈一样,特别招人心疼。
  我忽然联想到阿旭,我那样心疼那样宝贝的阿旭。面前的这个人,又会是谁心疼的弟弟,又会是谁家宝贝的孩子呢?
  我忽然自责起来,自己是不是太过冷血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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