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初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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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6年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靠唱歌养活自己的。
  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这个大城市来。
  上海。一个充满财富的城市。
  穷,就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向上爬。谁都不会帮你。
  16岁的我,成了舞厅的头牌。身价高出别人一个零出来。
  那又怎样。我的钱也不是我的。宋老板的。
  我的卖身契都是他的。
  很多人愿意请我唱歌,给宋老板塞上一大笔钱,请我陪吃,陪喝,陪点别的什么的。很多人都爱我,我曼妙的声音,我修长的身姿,我倾城的容貌。
  可惜,这些我都恨之入骨。她们也都恨之入骨。
  然后,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是转角药铺的老板,潇洒,腰缠万贯,家族地位显赫。百味堂在我的时代,人尽皆知。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爱我。
  他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带我出去赏风景,或者带我去看他的怪诞收藏——至少都是我没见过的——泡在缸里的各式各样不知名的生物,都被他一一封存好摆着观赏。蔡氏一族的百味堂之所以名声大噪,正式因此——奇珍异宝都是神药。
  他说,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生命,阴与阳的完美融合,内与外的交织连结。就像天与地,日与月一样完美。
  人是美丽的象征,是生命的象征。
  当然,我听不懂。一个从乡下被卖来的粗鄙之人理解不了这样高深的东西。
  但我还是一脸爱慕地听着。
  他说他想娶我。
  都说女人一旦坠入爱河就无法挣脱。我想是的。
  那又怎样。我的身也不是我的。宋老板的。
  他经常约我共进晚餐,在我在属于我自己的时间里。
  他做的晚餐,和人一样美丽。
  “这是什么肉啊?”
  “牛肉。”我竟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牛肉,仿佛一瞬间无数新鲜的血液在我身体里回流。
  他告诉我,它们生时也很美丽。它们的皮肤就像人一样光滑,细腻,有弹性。
  当然,我没见过。一个从乡下被卖来的粗鄙之人是永远看不到这样珍奇的生命。
  我的人生终究和他不同,我们不会是一个世界的人。
  穷,就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向上爬。
  唱歌,陪客人,赚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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