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司空道人(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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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江湖游侠打扮的雷霆独坐于临湖的一角,百无聊赖的独自斟杯中。他已经在这里守侯那个传言中像似冬离雨的绝色长达九天了,不想还是见不到她的踪影。不过雷霆倒是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存在,让他起了探测之心。
  原本以为在这么边缘凶险的地带,开店做生意的不是精明的妖精,就是有点实力或背景的修士,不过有点实力的会贪图这么点世俗的金银么?所以,雷霆看到一个凡人,一个隐藏了分神初期修为的武修。
  以这样的实力,随便来一只妖怪就可以把他灭了,不过从客栈的热闹程度看来,似乎此人还蛮受妖怪欢迎的,竟然跟这个人类武者称兄道弟起来。
  这年头什么怪事都有,雷霆早就屡见不鲜了。不过人类武者能跟妖怪打成一片,倒是让雷霆多少感慨了下。从客栈老板的心性看,他绝对不是那些为了一点小钱就甘冒这么大的风险,肯定是有什么他拒绝不了的存在,才引得他来这里。
  后来想深了一层,一般的妖怪没那么心情和耐心去经营一间小小的客栈,而客栈是一个探听消息的绝佳地方,更何况这个妖怪众多的地方,小道消息更是杂乱繁多。若是有人能在这里成功站住脚,其情报来源绝对是多上一条大道。
  在这里,雷霆看到了一个天才级别的小小客栈老板,因为他还为客栈多开辟一个非比寻常的功能:修真物品交易。
  在江湖上混的,哪个没有危急的时候,哪个没有拮据的时刻。就在这关键的时候,突然出了一个可以缓解一下自己的燃眉之急的人,你想不感激都不行了。当然,要有大的资本帮人,可不是一般人就能做到的,是以雷霆才会称客栈老板是天才。
  雷霆来到这里,也见识过老板与妖怪的争斗。那是一只特别胆大的妖王,就相当于地仙初期水准的妖王,在明知道客栈老板不好惹的情况下,还要贪图他那么大的修真材料,最终被客栈老板打成了残废,一瘸一拐逃跑了。
  一个化神初期的武修竟然打败一只有地仙修为的妖王,在一般人眼里简直就是奇迹,但在雷霆和熟悉的人眼里,再是合理不过。因为客栈老板竟然身兼两件宝贝,两件至少是封神级别的宝贝。
  以雷霆的眼力,客栈老板两件法宝都可以与“蛟龙金鞭”相媲美,特别是那个
  与天俱来的“破军印记”更是让雷霆惊诧不已,他还是第一看到先天就是将星命格的人,更为离奇的就是这个破军印记竟然这么早就被解开封印,当真是千年一见的妙事。
  至于客栈老板的另一件法宝,就是他手中的菜刀,一把真正的菜刀,却是锋利得近乎恐怖,只比雷霆的仙剑流光来得逊色一丁点,而且只是逊色于仙剑流光的用材离谱罢了,制作品质甚至是略微高上一筹。最令诸多妖魔失望的,就是这把菜刀已经被客栈老板寄托了元神,已经达到了元神就是刀,刀即是元神的合一之境。也即是说,除非完全抹杀掉客栈老板,才能将他的菜刀抢到手,但这样得先问过破军印记先。
  是以,客栈老板有这两**宝加身,的确不是一般妖王所能抵抗的。
  还有,客栈老板没有法号,他喜欢别人叫他老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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