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十六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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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玉穿了裙子和长靴……她是全场衣服最少的人。
  其实真的也不算少, 她单纯想穿得好看一点。
  今天也有年轻的乐队, 他们也是想穿好看的,每天不敢吃米面油盐保持身材,不就是为了漂亮,把自己精挑细琢过的肉露出来。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呀。
  搞乐队的男人很多有纹身, 政策规定不能露, 不提前预防,后期得加马赛克到节目崩溃,大家那些花臂花脖都得遮起来。
  这不, 今天不少人穿高龄的毛衣和运动裤,搭配齐齐怪怪的,捧着保温杯流泪的样子……仿佛是居委会的街坊叙旧。
  一点不像是搞乐队的。
  穿漂亮点的季玉,就显得特别突出了。
  女主唱本来就少,何况离开十年回来乐队,主持人敏感察觉到爆点,于公于私都不可能放过。
  “所以,第一场怎么会是小蔷薇唱歌?是你们刻意安排的吗?”
  季玉摇头:“也不是, 这是今天早上才决定的,阿麟嗓子出了问题,我是临时顶上的。”
  梁展笑着补充:“那是, 如果我的手受伤了,薇姐还能顶上我打鼓,到时候就让阿麟自己弹低音键盘。”
  所有人:“……”
  临时决定的?好吧,你们开心就好。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唱歌不好的鼓手不是个好的贝斯手。
  主持人笑着又问:“这么漂亮的贝斯手,我就不问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你能告诉我们,你当初怎么和他们凑在一起玩乐队的吗?”
  这是今晚必问的问题之一。
  大概也是现场的人,甚至播出去后的观众,最想问的问题。
  季玉转头看了眼自己的队友,抿了抿唇:“那我就直说吧,其实行星在我之前,还有一个叫做阿峰的贝斯手。”
  十年前的夏天,乐队陷入了困境,四个男人都情绪很丧,阿峰的家境不错,想了个办法,找个懂音乐的漂亮姑娘假装成他们的粉丝,他给钱的那种,鼓励另外三个人。
  阿峰还额外给了季玉五十块,让她买束玫瑰,到时候献花更有排场!
  季玉把钱给昧了,去路边随便剪了一把野蔷薇抱着就来了。
  所以,他们第一次见面,她这个假粉丝抱着蔷薇。
  他们就叫她小蔷薇。
  一个月后,阿峰被要求回家继承家产,季玉就顶上了。
  左右她那时候没成年,也不好找工作。
  何灿阳:“当年行星乐队还不赚钱,因为加入了一个女贝斯手,酒吧老板和观众开始买单了,我们才收入不错,后来她有更重要的事情,就离队了。”
  主持人有些震惊这几个人的坦诚,原来这不是兴趣相投……
  说白了就是很单纯的: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
  他忍不住又问:“那贝斯手回来,是因为现在不缺钱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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