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击鼓鸣冤(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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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爷走下来接过状纸,并递给县令看。
  其实这件事县令早就一清二楚,只不过,面子上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似的,细细看着状纸上所述的事件经过。
  看完之后,又问:“此事果真如状纸上所写?”
  “大人,千真万确,在下也不可能拿自己的功名开玩笑。”
  “是否有人作证?”
  “有,当时街上有不少人围观,陈家铁铺的陈铁匠、孙氏裁缝铺的孙掌柜、卖菜的王婆、货郎胡三……”
  顾鸣一口气念出好几个目击证人来。
  当然,当时的目击证人有很多,只不过大多数不愿惹火上身。而且,赵得水也记不住那么多人。
  只不过,只要有几个目击证人作证,也足以让县令定案。
  于是,县令当即命人前去找这几个证人。
  最终除了货郎胡三没找到,另外几个全都来到了公堂。
  经过分别询问,几个证人一一还原了当时的情形,由师爷记录,几个证人分别签字画押。
  他们的证词,足以证明乃是楚怀仁与其表弟周安调戏民女在先,之后又恶意殴打赵得水导致其伤残。
  证据确凿,县令当即喝令拿人。
  因为楚怀仁并不在天台县,故而衙役只能去台州拿人,而且,按规矩还得通知台州官府才行。
  但周安就好办了,这家伙就在天台县。
  因为昨晚寻欢作乐到半夜,都晌午了还在睡大觉。
  几个衙差如狼似虎冲到周家拿人,一下子令周家鸡飞狗跳,一片混乱。
  “少爷,少爷不好了,衙门里的人来抓你来了。”
  有个下人赶紧冲到房中将周安摇醒。
  结果,周安却不以为然:“慌张什么?那些人来做什么?”
  “他们说少爷犯事了,县令大人命他们前来带少爷上公堂。”
  “不就是走个过场么?有何大惊小怪的?”
  周安不慌不忙起身穿衣服……
  结果,没等到他洗漱好,便被两个衙差强行扭着带离了周府。
  “喂,本少爷警告你们,咱们周家可不是好惹的……”
  直到这时,这小子依然还在逞少爷威风。
  要换作以前,这帮衙差或许还会买他几分面子。
  但现在,他们早就心里有数,县令大人是铁了心要收拾楚怀仁与周安,否则也不会大张旗鼓重审此案。
  所以,自然不留情面,一脚踹过去:“老实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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