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十岁的秀才(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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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千两中,顾鸣出了一千五百两,还有一千五百两是冬香的积蓄。
  本来顾鸣打算全出的,毕竟他不缺银子。
  但冬香姑娘不依,非要拿出自己的积蓄。
  顾鸣也没有坚持,办完了赎身手续之后,又带着冬香到县衙重新落了户籍。
  这下,她算彻底自由了。
  同时她也做好了以身相许的准备。
  毕竟,一个男人费心费力为她赎身,总不能是做慈善吧?
  况且从内心里来说,能遇到才华出众的男人,也是她前世修来的福份。
  直到来到李府之后,她方才发现自己误解了顾鸣。
  他赎她,一来是同情她的遭遇,二来,是看中了她的天赋,准备传授她儒家的修炼之法,以及一些儒家的知识与理念。
  对此,冬香有些失落,但同时也分外的感激。
  李老爷夫妇眼见冬香无依无靠,且聪慧乖巧,商议了一番,决定收其为干女儿。
  反正他们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多一个女儿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对此,冬香自然惊喜不已,流着泪一拜再拜。
  之后,冬香便跟李修缘一起跟着顾鸣用心苦读。
  不过她与李修缘的课程还是有不同之处,李修缘毕竟年幼,需要从最基础的开始学。
  而冬香基础不错,可以适当学一些相对深奥的儒家学说,同时还要修习坐我经等心法。
  学习之余,冬香对顾鸣的日常起居照顾的无微不至,这也是出于感恩的心理。
  顾鸣写字的时候,她就会在一旁帮着焚香、磨墨,闲暇也会弹弹琴,唱个小曲,跳个舞什么的助兴……
  不知不觉几年过去,李修缘十岁了。
  相比同龄孩子,李修缘显得成熟的多,个头也比同龄孩子显得高大,像十二三岁的人。
  学识方面就不用说了,古今典故,诗词歌赋张口就来。
  而且还顺利通过了县衙童试,以十岁之龄成为堂堂正正的秀才,这让那些过了而立之年还未考上秀才的读书人恨不能找条地缝钻下去。
  一时间,李修缘名声大振,成为天台县,乃至于整个台州府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秀才。
  不少人纷纷上门道贺,说李修缘前途不可估量,将来必定是状元之才。
  这倒也不全然是恭维,毕竟史载中,以十岁之龄考中秀才的人并不多,有名的也就只有那么几个。
  对此,李老爷自然是喜上心头,大摆宴席款待乡亲父老。
  同时又捐了一大笔香油钱。
  当然,他心里很清楚,他最该感谢的人是顾鸣。
  如若不是顾鸣的悉心教导,他的儿子就算再聪明也不可能达到如此的地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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