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江湖巫术(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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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1996年,巫婆死了,马有斋的孩子们也长大了。
  1997年4月5日,清明,马有斋家来了三个客人,他们是大拇哥、丁不四、山牙。
  山牙:“咱们有几年没见了?”
  马有斋:“有七年了吧。”
  大拇哥:“我看你这家业啥也没置下。”
  马有斋:“混日子呗。”
  丁不四:“现在还装神弄鬼?”
  马有斋:“没人相信这一套了。”
  丁不四:“我哥走了。”
  马有斋:“孟妮,在家里卖狗肉。”
  丁不四:“我得去看看她。”
  马有斋:“三文钱呢?”
  大拇哥:“在华城。”
  山牙:“叫花头,他混得还行,那里的叫花子都听他的。”
  马有斋:“我对不住你,看见你这腿,我心里就难受。”
  山牙:“不碍事,也不耽误我牵着小烟包到处走。”
  马有斋:“还耍猴?”
  山牙:“我现在跟着大拇哥发财呢。”
  大拇哥:“我从老家弄了点白面。”
  丁不四:“这是条财路,赚钱着哩。”
  大拇哥:“不能不管你,现在想喊上你,还有三文钱,咱们一起。”
  马有斋:“贩毒是吧?”
  大拇哥:“在我老家,云南那边,好多人都干这个。”
  马有斋:“我没本钱。”
  大拇哥:“不用你拿钱,我欠你的。”
  马有斋:“那行,我,还有我的三个儿子,都跟着你发财吧。”
  马有斋搬出小村的时候,小村下小雪了。
  其实,他们什么都没有搬走,所有的东西原封不动地保存在昨天的位置,雪花飘落下来,院子里的咸菜缸像新坛子一样有着古老的比喻。
  1993年之前,东北只有一些小毒贩,他们从南方购来毒品,转手卖掉,从1997年开始,马有斋垄断了东北三省的毒品市场。贩毒带来了巨大的暴利,马有斋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占地十亩,亭台楼阁,极尽奢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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