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颓败生活中的英(2 / 4)
  不过向卉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听说后来因为老公吴晓伟多次出轨,忍无可忍的她选择了离婚,独自抚养两个女儿,不过赡养费还算比较可观,现在母女三人住在金碧辉煌的独栋别墅里。
不知她是否会偶尔想起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又或者,可否想起多年以前,有个满脸真诚的男生曾许诺“等我一年”,却被她狠心拒绝的画面。如果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如果有机会,我真想亲口告诉她,曾经她不懂珍惜、被她无情抛弃的那个男孩子,现在正被一个叫苏眉的女生爱不释手地宠溺着。
苏眉最终得偿所愿,离开了她一直不怎么喜欢的江城。她在和林牧商议过后,一起去了四季如春的云南大理,开了一家极具民族特色的客栈。
我开玩笑说:“你真是埋没了人家林牧的才能,你说让他随便开个公司当老板,那你就是老板娘啊!”
苏眉一脸傲娇:“拜托,我现在也是老板娘好不好!‘梅牧’的老板娘,多酷啊!”
我反击:“这名字你也不嫌拗口!”心里却想着,的确很酷。
苏永辉和李玉兰也随苏眉一起去了大理。李玉兰因为年龄的增大,坏脾气收敛了不少。苏永辉的身体也在逐渐恢复,而且听说大理的空气远胜于江城,自然对他的身心健康也更有好处。
旅游旺季时,他们便一起留在“梅牧客栈”帮忙和打理;一到了淡季,就会雇一两个靠得住的人帮忙看店,一行四人,开着林牧在江城买的那辆越野Jeep,开始环游全中国。
苏永辉本不愿意掺合苏眉她们年轻人的这种活动,但拗不过苏眉的坚持。只因她知道,年轻的苏永辉心里,也曾有过一颗浪迹天涯的浪子之心。
苏眉说,她要趁苏永辉和李玉兰逐渐老去之前,带他们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毕竟是自驾,有时候路途遥远、长途跋涉,两位老人的身体有点吃不消,苏眉便会为他们就近买好回大理的机票,再和林牧单独启程。
路过江城时,他们总是会停下来蹭顿饭,顺便向朝九晚五的我和张驰显摆一番。后来听说南京的林静宜夫妇同样也很无奈。
我当然也不是全拿苏眉没办法:“你俩这证也不领,婚也不结,咋地,雌雄双煞耍流氓啊?”
苏眉倒是一脸不在乎:“不就是一张纸吗?等我想要小孩的时候再说。”
婚后一年,我的宝贝女儿降生了,我给她取的小名叫“安安”,是为了纪念我和苏眉共同的故友安宁。
也是在同一年,苏眉和林牧成了合法夫妻,苏眉终于兑现了二十八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的承诺。
你要问我为什么是二十八岁?因为苏眉想在三十岁的分水岭到来前,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受法律保护的那种。
本来依照苏眉的性格,她是不打算办婚礼的。这一点倒是和林牧的想法不谋而合。林牧已退休的父母早在去年她妹妹林静宜生小孩时,便举家迁往南京,从此安心照顾自己的外孙女,全然不管林牧接下来的人生安排。这也是苏眉为什么不着急结婚的原因,少了外界长辈给的压力,自然可以更加随心所欲。
于是她和林牧商量着去欧洲来一场结婚旅行,以此来代替传统的婚礼仪式。结果李玉兰的一句话,让她立刻改变了主意,与当初劝她留在江城读大学时的情景如出一辙。
就在苏眉计划好行程后,李玉兰冷不丁对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她冒出一句:“苏眉,你真不打算办婚礼啦?”
苏眉只顾低头忙活着:“对呀,这不已经是大家达成共识的结果了吗?”
李玉兰没再说话,而是接过苏眉手里的衣服,帮她一件一件整理。
苏眉感觉到气氛不对劲,停下手里的动作,问李玉兰:“妈,您是不是有什么话跟我说啊?”
李玉兰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道出了实情:“我记得那时候刚生下你,身边所有人都在惋惜怎么不是个儿子,就你爸高兴得像个大傻子,见谁都是一副笑呵呵。我逗他:‘你不想要儿子啊?’你猜你爸怎么说?他说:‘儿子有什么好的,我就喜欢女儿,我得一直宠着她,等到她成年,如果在别的男孩子那里受了委屈,我就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安慰她别伤心,凡事有老爸顶着。等到那一天,我还要亲手把她托付给另外一个和我一样爱她的男人,并警告他:你要是敢对我女儿不好,我饶不了你。你看,生女儿多幸福!’那时候你爸抱着小小的软绵绵的你,摇啊摇,那画面美得好像时间都静止了一样。”
苏眉没有说话。李玉兰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我倒还好,主要是你爸,他总担心自己活不了几年,非得亲手把你交到林牧手里他才放心。”
苏眉依旧一言不发,只是一头扎进了李玉兰的怀里,犹如小时候受了委屈,被苏永辉温暖的臂弯包围的感觉一模一样。
接下来,苏眉将欧洲行的计划延了期,开始忙于挑日子、选礼服、订酒店、制作喜帖等一系列曾经被她认为繁琐无比的流程。
她说,如果可以自主选择,她还是宁愿不要办婚礼。只是有些事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用去做的,就好比这一次,最根本的原因,完全是为了能够挽着苏永辉的手上台以及让苏永辉有机会在台上发言这两点而妥协的。
本来我自认为我的婚礼已经算很完美,尤其是在我对张驰深情表白之后,一度将婚礼现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可是参加完苏眉的婚礼,我才知道了什么叫做差距。
不同于一般人将婚礼地址选在了酒店,苏眉特地提前预约了江城一个很有特色的教堂。捧花也不同于一般俗套的玫瑰,而是选用苏眉最喜欢的栀子花,纯白色的花瓣,清新扑鼻的花香,不算多昂贵,却很用心、很吸引人。 ↑返回顶部↑
			
			
			
			
			
		不知她是否会偶尔想起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又或者,可否想起多年以前,有个满脸真诚的男生曾许诺“等我一年”,却被她狠心拒绝的画面。如果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如果有机会,我真想亲口告诉她,曾经她不懂珍惜、被她无情抛弃的那个男孩子,现在正被一个叫苏眉的女生爱不释手地宠溺着。
苏眉最终得偿所愿,离开了她一直不怎么喜欢的江城。她在和林牧商议过后,一起去了四季如春的云南大理,开了一家极具民族特色的客栈。
我开玩笑说:“你真是埋没了人家林牧的才能,你说让他随便开个公司当老板,那你就是老板娘啊!”
苏眉一脸傲娇:“拜托,我现在也是老板娘好不好!‘梅牧’的老板娘,多酷啊!”
我反击:“这名字你也不嫌拗口!”心里却想着,的确很酷。
苏永辉和李玉兰也随苏眉一起去了大理。李玉兰因为年龄的增大,坏脾气收敛了不少。苏永辉的身体也在逐渐恢复,而且听说大理的空气远胜于江城,自然对他的身心健康也更有好处。
旅游旺季时,他们便一起留在“梅牧客栈”帮忙和打理;一到了淡季,就会雇一两个靠得住的人帮忙看店,一行四人,开着林牧在江城买的那辆越野Jeep,开始环游全中国。
苏永辉本不愿意掺合苏眉她们年轻人的这种活动,但拗不过苏眉的坚持。只因她知道,年轻的苏永辉心里,也曾有过一颗浪迹天涯的浪子之心。
苏眉说,她要趁苏永辉和李玉兰逐渐老去之前,带他们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毕竟是自驾,有时候路途遥远、长途跋涉,两位老人的身体有点吃不消,苏眉便会为他们就近买好回大理的机票,再和林牧单独启程。
路过江城时,他们总是会停下来蹭顿饭,顺便向朝九晚五的我和张驰显摆一番。后来听说南京的林静宜夫妇同样也很无奈。
我当然也不是全拿苏眉没办法:“你俩这证也不领,婚也不结,咋地,雌雄双煞耍流氓啊?”
苏眉倒是一脸不在乎:“不就是一张纸吗?等我想要小孩的时候再说。”
婚后一年,我的宝贝女儿降生了,我给她取的小名叫“安安”,是为了纪念我和苏眉共同的故友安宁。
也是在同一年,苏眉和林牧成了合法夫妻,苏眉终于兑现了二十八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的承诺。
你要问我为什么是二十八岁?因为苏眉想在三十岁的分水岭到来前,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受法律保护的那种。
本来依照苏眉的性格,她是不打算办婚礼的。这一点倒是和林牧的想法不谋而合。林牧已退休的父母早在去年她妹妹林静宜生小孩时,便举家迁往南京,从此安心照顾自己的外孙女,全然不管林牧接下来的人生安排。这也是苏眉为什么不着急结婚的原因,少了外界长辈给的压力,自然可以更加随心所欲。
于是她和林牧商量着去欧洲来一场结婚旅行,以此来代替传统的婚礼仪式。结果李玉兰的一句话,让她立刻改变了主意,与当初劝她留在江城读大学时的情景如出一辙。
就在苏眉计划好行程后,李玉兰冷不丁对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她冒出一句:“苏眉,你真不打算办婚礼啦?”
苏眉只顾低头忙活着:“对呀,这不已经是大家达成共识的结果了吗?”
李玉兰没再说话,而是接过苏眉手里的衣服,帮她一件一件整理。
苏眉感觉到气氛不对劲,停下手里的动作,问李玉兰:“妈,您是不是有什么话跟我说啊?”
李玉兰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道出了实情:“我记得那时候刚生下你,身边所有人都在惋惜怎么不是个儿子,就你爸高兴得像个大傻子,见谁都是一副笑呵呵。我逗他:‘你不想要儿子啊?’你猜你爸怎么说?他说:‘儿子有什么好的,我就喜欢女儿,我得一直宠着她,等到她成年,如果在别的男孩子那里受了委屈,我就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安慰她别伤心,凡事有老爸顶着。等到那一天,我还要亲手把她托付给另外一个和我一样爱她的男人,并警告他:你要是敢对我女儿不好,我饶不了你。你看,生女儿多幸福!’那时候你爸抱着小小的软绵绵的你,摇啊摇,那画面美得好像时间都静止了一样。”
苏眉没有说话。李玉兰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我倒还好,主要是你爸,他总担心自己活不了几年,非得亲手把你交到林牧手里他才放心。”
苏眉依旧一言不发,只是一头扎进了李玉兰的怀里,犹如小时候受了委屈,被苏永辉温暖的臂弯包围的感觉一模一样。
接下来,苏眉将欧洲行的计划延了期,开始忙于挑日子、选礼服、订酒店、制作喜帖等一系列曾经被她认为繁琐无比的流程。
她说,如果可以自主选择,她还是宁愿不要办婚礼。只是有些事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用去做的,就好比这一次,最根本的原因,完全是为了能够挽着苏永辉的手上台以及让苏永辉有机会在台上发言这两点而妥协的。
本来我自认为我的婚礼已经算很完美,尤其是在我对张驰深情表白之后,一度将婚礼现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可是参加完苏眉的婚礼,我才知道了什么叫做差距。
不同于一般人将婚礼地址选在了酒店,苏眉特地提前预约了江城一个很有特色的教堂。捧花也不同于一般俗套的玫瑰,而是选用苏眉最喜欢的栀子花,纯白色的花瓣,清新扑鼻的花香,不算多昂贵,却很用心、很吸引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