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六十两赏银的用途(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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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姑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后,陆瑶开始说正经事儿了。
  “姑,其实这次的银子啊,我是想留着在城里买个房子。”
  陆瑶这次从袁宅里跑出来后,幸好有个秘密基地可以住。
  也正是因为在城里有了个住的地方,她才能安心的在城里时时考察,确定了适合自己的活计。
  她非常确定在城里有个住处的重要性,在没得赏银之前,就已经计划着攒钱在城里买个小房子了。
  这六十两的赏银,不过是一下子钱到位了而已。
  “啥?在城里买个房子?”刘芳真是又惊喜又惊吓。
  有了钱不乱花,知道置办些产业,从这点上来说,刘芳是支持的。
  但,“你知不知道城里的房产有多贵啊!”
  城东城北的房产,想都别想了,富人区里的房子都是天价房。
  举个例子,就那挂牌被卖的袁宅,不算大宅子,一千两银子起。
  城南城西倒是住着老百姓,但因为人多地少,一个小破院,少说也得六七十两银子呢。
  陆瑶要是买一套,这次的赏银都未必够。
  最关键的是:“你既没娶夫郎,也没个正经活计,有了点钱就全砸到房子上,你这又是变着花样的乱花吧?”
  刘芳就怕二狗子挥霍的老毛病又犯了。
  按着她的想法,得了这么多钱,家又是农村的,不如先买上几亩好地。
  娶亲需要房子,在家里的院子里盖就是了。
  或者在村里批块地基盖,花不了多少钱,何苦跑城里来买房子?
  况且陆瑶现在也没啥固定的收入。
  在刘芳的眼里,陆瑶所谓的什么给别人指点生意挣钱,根本不是正经活计。
  就跟那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没啥两样。
  “你呀,还是稳妥点,这钱先攒着,以备不时之需。
  而你,借着这次抓捕鬼见愁团伙有功,还是来衙门里当个捕快吧!
  这个都是官府里给的聘书,吃的是皇粮,稳当的很,身价也不一样。
  这才是正经活计!”
  当捕头的刘芳,一心想让陆瑶当个捕快呢。
  陆瑶心道:这咋跟前世里,当家长的都觉得自由职业不是正当职业,只有公务员事业编才是好工作,一样一样的呢?
  “姑,您放心吧,我这都是考虑好了的。
  这次买房子,除了我给自己安个家,也是为了工作的需要。”陆瑶耐心解释道。
  既然当了营销大师,给别人指点经营,那以后肯定要常驻城里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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