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呃(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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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审判定罪结束,时间已经来带开春,春耕在即,杀生不祥。
  於是,官府判定此贼於当年秋后,也就是先孝景皇帝元年秋后问斩。
  结果到了春天,先孝景皇帝因『先皇驾崩』为由,於国丧结束之后大赦天下。
  此贼还没等到秋后问斩,就因大赦而被无条件释放,捡回了一条命。
  半年后,此贼狗改不了吃屎,又因为某项大罪,如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之类的罪名,再度被缉拿。
  等案件审判完成,时间来到先孝景皇帝二年年初,尚还是冬天,本是可以杀头的。
  结果死刑批覆流程,卡在了软蛋廷尉张欧那里,硬生生拖到了春天都还没消息。
  春天杀生不祥。
  没办法,官府只能继续打报告催批覆,並暂定此贼秋后问斩。
  结果到了秋天,薄太皇太后驾崩,国丧。
  天子驾崩,当於国丧期满后大赦天下,而太后、太皇太后驾崩,则是举国丧的同时大赦天下。
  於是,此贼在即將被问斩,距离被杀头还剩最后个把月的时候,再度等来了大赦。
  第二次捡回小命,已经是运气爆棚。
  结果,孝景皇帝三年,此贼又非要作死,掺和进了吴楚七国叛乱,以谋逆罪被判处死刑。
  还是老一套——流程卡在廷尉张欧那里,没等流程走完,先帝就在叛乱平定后再度大赦。
  就此,汉家留下了『判处同一个人三次死刑,最终却依旧没能把人处死』的奇葩案例。
  最可笑的是:在那三年的时间里,类似的事並非个例,而是屡见不鲜的奇葩事件。
  在那几年內,前后三次无一缺席,均赶上大赦的死刑犯,便不下十指之数。
  至於赶上三次当中的两次,被判处两次死刑,最终却又都被赦免,亦或是第三次才被杀头的人,更是数以百计。
  在后世人看来,这或许是法律尊严不復存在,国家信誉扫地,社会秩序彻底崩塌的表现。
  但事实上,当年的接连三次大赦,非但没有影响汉家的法律制度、社会秩序,反而还肉眼可见的巩固、安定了汉家的江山社稷。
  因为在这个时代,天下人即认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法律观念,也同样认可『大赦则无罪』的普遍共识。
  在这个时代的民眾看来,一个犯了错的人,就该付出代价,一个犯了罪的人,就该遭受惩罚。
  但是!
  如果一个被法律审判的罪犯,幸运的碰到了大赦,那么,就说明此人命不该绝,上苍都愿意放这个人一码。
  既然上苍都愿意放其一马,那还说啥了?
  自然,上苍能放其一马,也就能放其两马、三马。
  大家非但不会觉得法律形同虚设,官府形同虚设,反而还会觉得:天数这个东西,还真是玄之又玄。
  至於那个因大赦而捡回性命、躲过惩处的幸运儿,大家非但不会唾骂、鄙视,亦或是敬而远之,反而还会觉得对方是『大气运加身』『得上苍眷顾』的人物。
  哪怕对方真的十恶不赦,大家也会想:难道另有隱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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