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欺负人嘛这不是?(4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为了搞钱,功侯贵族们无所不用其极。
  而在这个时代,对於掌握社会资源、財富,乃至社会地位的贵族而言,不择手段四个字,几乎只与违法犯罪划等號。
  对於封建时代予取予求的功勋贵族而言,只有违法犯罪,才足以被称之为: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比如,诸侯王们耳熟能详,且讳莫如深的:役使国人过律。
  在诸侯王看来,这个罪名很恐怖,诱惑力也只是一般——顶多也就是白嫖劳动力的时间久一点、人数多一点,根本无法为自己带来多大好处,却又会为自己招致极大的风险。
  属於绝对的低回报、高风险。
  但对於功侯贵族而言,却又是另外一个概念了。
  ——在诸侯王认知中,役使国人过律之所以『低回报』,是因为诸侯王有其他收入来源。
  诸侯王国,和长安朝堂一样,可以向治下子民收取农税,作为国家运转资金;
  诸侯王本人,也和长安天子一样,可以將子民上缴的口赋,纳入自己的诸侯少府,作为自己的私房钱、体几钱。
  有钱,且有稳定而又庞大的收入来源,诸侯王们財大气粗,自然就看不上役使国人过律,能为自己带来的那仨瓜俩枣了。
  但彻侯勛贵们,却只有封国租税这唯一的稳定收入来源,且收入极低。
  哪怕是自有汉以来,满共就出现过四家的万户侯,一年所得也不过粮食十万石,作价数百万钱;
  寻常彻侯,食邑不过三两千户,年的粟三两万石,卖出去连一百万钱都换不回来。
  这就使得诸侯王眼中,低回报、高风险的役使国人过律,却成了彻侯勛贵们赚外快的不二选择。
  ——虽然不同於诸侯王,对自己的封国有绝对意义的掌控,但彻侯勛贵们,也同样能在一定限度內,影响自己封国所在的县。
  好比说,彻侯勛贵想要在自己的封国,建造一栋新庭院、宅邸;
  那么,作为该彻侯国的子民,寻常百姓难道还能不帮帮忙、贡献一把免费劳动力?
  虽然朝堂规定的『役使国人』额度,对彻侯而言不过每年百十来號人,各劳作不过十五日;
  但没关係。
  只要胆子足够大,就没有这些彻侯们想不到的办法。
  ——同时在十几二十个工地,分別投入百十来號人,各劳作十五日不就好了?
  十五日后,把这批人放回去,再新召一批人,继续劳作十五日!
  就这么一茬一茬的接,什么工程,都被彻侯贵族们免费搞定了,半点人工成本都不需要。
  等事儿办完了,工程结束了,功侯们就可以拿著完工的工程,找甲方伸手要钱了。
  ——哪有白干活儿的?
  ——老百姓给我白干活,那是因为他们是我的子民,给我面子!
  ——我靠面子搞定了功臣,你难道也想靠面子搞定我?
  开玩笑;
  我堂堂大汉彻侯,你哪来那么大的面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