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1章 蜉蝣采血,龙王窟里有龙王(6k,三(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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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下狩虎、狼烟更不用说。
  作为支援力量,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能极大的左右战局。
  尤其四十多人,有多数此生没去过南疆,南疆部众没有血肉捕捉气机,能干很多当地守军做不到的“奇袭”之事。
  从这个数字上,可见南疆情况之糟糕。
  船上张望新奇。
  众人很快陷入旅途的疲惫,这种疲惫是漫无目的的无聊造成。
  不过,这种无聊很快被重要的战前信息终结。
  晚饭前。
  南直隶京城来的天人宗师籍炎宇命人敲响云板,将所有宗师、大妖召集到楼船顶层,告诫重要事宜。
  宗师鱼贯而入,小蜃龙缠绕在龙娥英的小臂上,它喜欢龙娥英身上的体香,没事总缠娥英不缠梁渠,当然,在肥鲶鱼看来这是严重的外戚干政,太监行径,应当速速杖毙。
  小蜃龙外的大妖敖觅云尝试进入,尝试失败。
  昔日建造楼船,工匠完全没有为这种巨无霸进行过考量。
  籍炎宇看向梁渠。
  梁渠挥挥手:“你坐门口听吧。”
  敖觅云便盘坐在门口,垂下脑袋,侧耳倾听。
  见所有人、兽到位,籍炎宇站到台前,敲敲木板吸引众人注意:“众所周知,南疆善于蛊虫之道,数千年的选育和培养下来,此道或有不为人接受之处,更损寿数,不为我们中原皇朝所喜,却实打实的有可取之处。
  时至今日,南疆将此道兴盛发展,迥异于我中原和北庭,每个部族,都有自己擅长的蛊虫培养,所有蛊虫认主不认人,认血不认脸,即便想要追赶,我们也望尘莫及。”
  众人颔首。
  所谓认主不认人,认血不认脸。
  即南疆独特的,以个人和族群为单位的蛊虫防伪手段。
  蛊虫经过数千年的选育和秘法饲养,生长在人的丹田之内,和个人、族群高度绑定,哪怕流落到外人手上也毫无作用,无法驱使。
  好比从狼到狗,南疆人把蛊虫培育成了只有自己部族人能驱使的“猎犬”,到了别人手上,就还是一条充满野性的狼。
  不排除有个例能驯服“野狼”,却没有办法像河泊所江豚一样,变成一门能广泛传播的“技法”。
  这也是中原想追赶也没办法的原因之一,没办法获取最新样本,自行推陈出新。
  若是从头开始,研究者不如南疆人多,充其量几个靠南的省份愿意尝试,即便朝廷扶持投入,进度压根比不上十万大山,反而是照猫画虎,舍弃自身优势。
  何况南疆气候本身亦是一大特色,事半功倍。
  大家各凭本事过招。
  “然而……”籍炎宇话锋一转,“此行我大顺之所以损失惨重,正是因为南疆九大部族之一的天峒和百草涧,分别钻研出了两种独特蛊虫!”
  籍炎宇拿起滑石笔,往身后木板上写下大字。
  “蜉蝣采血术?血隐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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