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華愛洋憎的軒尼詩(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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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尼地走了,亲华的轩尼斯乘船来港接任。
  在船上,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华人与他打招呼。
  「先生您好,你也是要前往香港吗?」
  「您好,我是香港的候任港督轩尼斯,有什么能帮忙吗?」
  「您好港督先生,很高兴认识您。我正好也是前往香港,刚在英国伦敦大学完成法律博士(lld)学位,期待能与你一同服务香港。」
  「我还未接任成为港督,但成为港督后也希望大家能够合作。」
  轩尼诗正打量着眼前的这名小伙子,看着他华人样貌但说了一口流利英文,这种感觉非常奇怪。
  他并不知道,这位年轻人将会在他的港督生涯中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与他一同改变香港历史。
  轩尼诗到达香港,将接任港督一职,成为香港第八任港督,任期为1877年4月22日—1882年3月7日。
  轩公来到香港,比前朝任何一任港督都更体贴和包容华人社会,华人的权益在他的管治下有更大的突破。
  我可以斗胆说一句,他是华人的好朋友,"number one good friend".(sanghera, sathnam (2021). empireland : how imperialism has shaped modern britain)
  然而,他在洋人的眼中却不是个好港督。
  因为他处处包容弱小和华人,而洋人的利益反而是放在次要位置。
  有历史学家是这样评论他:
  「轩尼诗大概是天底下最不适合担任殖民地总督的人。
  轩尼诗极富个人魅力,是个矮小、傲慢的爱尔兰人,对他眼中的弱者抱有天生的同情心。
  但他几乎毫无常识,缺乏条理,既不可靠也不老练,没有驭下手腕。」(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轩公被骂到一文不值!
  不过在洋人的眼中,保护弱小或许不是他们认同的英雄形象。
  我们姑且看看他在任内做了些什么。
  话说他一上任,就有一名华人罪犯要实行笞刑。
  笞刑是啥?我前面章节已有说过,就是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手掌心或脚底,是要打到受刑者肉烂皮不烂。
  「据传,执行的刑吏头戴红帽,手持径寸粗细的麻缆,浸透煤油,犯人袒背受刑,虽精壮之夫,忍受三笞即会晕厥在地。」(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港督》)
  总之是非常不人道的肉刑。
  虽然现在各国已经废除不文明的刑罚,但新加坡仍保留着笞刑。
  返回现场,当时轩公见到,大声阻止:
  「且慢!笞刑这刑罚我就见到残忍,我已经打算在立法局通过废除笞刑的拟案,你们这些受刑的人就先搁置处罚吧!」
  洋人哗言。
  「这是个行之以久,行之有效的刑罚,你刚上任什么都不懂,说什么废话?」
  轩公没有理会到洋人的闲言闲语,只是继续埋头草拟废除笞刑的议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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