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多收三五斗(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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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的贵族们,不屑吃猪肉,称为贱肉,他们喜欢吃羊肉。
  可长安数十万军民,
  並不是人人吃的上羊肉的,
  偌大一个长安城,肉食的需求极大,羊肉驴肉、鸡肉鸭肉鹅肉,还有鱼,这些以外,其实猪肉的占比在逐年增大。
  毕竟猪肉价格低,
  除了贵族们瞧不上,一般人能吃上肉食就不错了,哪会还挑肥拣瘦,况且猪肉较肥,这年头百姓最缺油脂,因此现在李家挑选的一些较肥的品种,圈养后的肥猪,越发受欢迎。
  小胖子李琰看著那猪倌骑猪,觉得特別有意思,“阿耶,我也想骑大公猪。”
  这公猪虽能长到五六百斤,但个头可比马矮多了,哪怕是李逸买的果下小马,也比这公猪要高些的。
  肥胖的大公猪,让这些小傢伙们觉得很可爱。
  “这公猪啊,你別看著猪倌骑的温驯,別人可骑不得。凶起来,一点不比野猪差。”
  代王府是吃猪肉的,不仅下人吃,李逸和妻妾儿女们也吃,小傢伙们还挺喜欢吃。
  这主要是李家的猪肉烹飪的好,菜式丰富,再则李家养的猪基本都是阉割过的,养殖的也比较乾净。
  不像有些人家传统养猪,猪圈也是厕所。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就喜欢吃猪肉,还写诗说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他发明了东坡肉。
  以前杜如晦惩罚儿子,让他们吃猪肉,把两儿子噁心的不行,一来他们觉得猪肉下贱,甚至可能污秽,二来杜如晦给儿子们吃的是白水煮的猪肉,完全没处理过,自然不好吃。
  这就好比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於乾寧宫举行春秋大祭,惯例有王、大臣、侍卫进內吃祭肉,称为颁胙,
  这种胙肉,王公大臣们都吃的很煎熬,规矩只能清水煮至半熟不加调味,严禁添加盐、酱等,
  这些锦衣玉食惯了的人哪里吃的下。
  但如果是给贫苦百姓吃,就算什么调料不加,那他们也绝对不嫌弃的。
  哪怕如今天下一统,重归安定。
  但就算是得了改朝换代一些红利,分了几十亩地的百姓,也不是能经常吃上肉的,
  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那都已经算条件不错的了。
  神禾塬上,
  小麦已经种下,
  等到明年夏天,这塬上便是万亩金色麦浪翻滚。
  罗三闻讯赶到塬上来迎接。
  这位曾经差点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佃户,如今在御宿乡可是有名望的乡绅,年收租千石以上。亩收租五六斗,意味著他拥有两千亩地以上了。
  乡里谁不知道罗三郎那是代王都要称呼声三哥的人,
  万年县令,那都经常请这位到县衙议事的,十里八乡的这些乡长、里正,那更得给面子。
  “今秋,大丰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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