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沈一贯献策!火耗交公,以厚赏代常(3 / 5)
“臣附议!”
……
接下来,又有数名官员出列论述了田赋常例对底层官吏的重要性。
官员们肯定是有一定私心的,底层有进项,他们才能有进项。
但所言理由却又令人挑不出错来。
面对底层胥吏,要想让他们出力干活,什么都没有钱好使。
当下,谁想主张取消田赋常例,首先要想出补偿县乡官吏的办法。
就在沈念准备站出说一说自己的想法时,翰林院侍读学士沈一贯站了出来。
沈一贯朝着小万历躬身拱手,然后高声道:“陛下,臣以为,那些主张田赋常例合规化的官员,皆是自私自利之徒!”
唰!唰!唰!
一众官员都看向沈一贯。
他要说不出具体缘由,今日将得罪一大群官员。
沈一贯缓了缓,接着道:“何为常例?见不得光,额外所得之钱财也。”
“若田赋常例合规,将意味着我朝当下施行的不是一条鞭法而是多条鞭法,常例这种见不得光的额外收入,是不值得拿到朝堂来言说的,今日常朝讨论此事,若朝廷认同其合规存在,日后田赋常例将会更加繁杂,长此以往,朝廷通过新政改革存留的钱财都会流入到无数违规收取常例的脏官手中,施行一条鞭法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价值?”
沈一贯环顾四周。
“诸位同僚,你们主张田赋常例合规,担心的恐怕不是乡里秩序被破坏,朝廷收不上税,而是担心你们的常例遭到破坏,你们的亲朋故旧失去一种敛财的进项,若真是为君分忧,为民减负,就应主张取消田赋常例,同时拟出维稳乡里地方之策!”
此刻的沈一贯将胸膛挺得高高的,生出一种“百官皆浊吾独清”的感觉。
一众官员被他训得有些发懵。
但听其如此理直气壮地斥责别人,应该是有良策。
一名官员忍不住开口道:“沈侍读,你若认为我们动机不纯,那便在取消田赋常例的前提下,拿出稳固乡里秩序的策略来!”
沈一贯看向小万历,再次拱手。
“陛下,取消田赋常例,无外乎有两大影响,其一,乡里官员胥吏利益受损,使得他们不再尽心当差,导致乡里秩序出现问题;其二,导致乡里收缴赋税时会更加困难。即,易生乱,收税难。”
“臣有一法,可解两难!”
“快讲!”小万历探了探身子说道。
“首先,臣以为地方县乡自发收取的火耗银为鞭内之法,合乎规制,但火耗银不能乱用,不能私用,其占比应由朝廷来定,其用处应由朝廷来分配。”
“臣建议,将火耗银的数额定为折银税收之三成,收缴之后,全部交由各个布政司。”
“之后,各个布政司根据各个县乡的收税好坏,给予底层官吏奖励,收缴赋税越早,收缴赋税的完成度越高,奖励也就越高。此奖励可来源于火耗银,若火耗银不足,可由地方州府拨付。”
“县乡官员胥吏,真正需要常例钱的其实是拿着工食银的胥吏,若他们得到奖赏,县乡官员便无须出钱,至于奖励的额度,保障五成胥吏的工食银翻倍即可。”
“此乃臣想出的火耗交公,以厚赏代常例之法。”
“此法施行后,好处有三。” ↑返回顶部↑
……
接下来,又有数名官员出列论述了田赋常例对底层官吏的重要性。
官员们肯定是有一定私心的,底层有进项,他们才能有进项。
但所言理由却又令人挑不出错来。
面对底层胥吏,要想让他们出力干活,什么都没有钱好使。
当下,谁想主张取消田赋常例,首先要想出补偿县乡官吏的办法。
就在沈念准备站出说一说自己的想法时,翰林院侍读学士沈一贯站了出来。
沈一贯朝着小万历躬身拱手,然后高声道:“陛下,臣以为,那些主张田赋常例合规化的官员,皆是自私自利之徒!”
唰!唰!唰!
一众官员都看向沈一贯。
他要说不出具体缘由,今日将得罪一大群官员。
沈一贯缓了缓,接着道:“何为常例?见不得光,额外所得之钱财也。”
“若田赋常例合规,将意味着我朝当下施行的不是一条鞭法而是多条鞭法,常例这种见不得光的额外收入,是不值得拿到朝堂来言说的,今日常朝讨论此事,若朝廷认同其合规存在,日后田赋常例将会更加繁杂,长此以往,朝廷通过新政改革存留的钱财都会流入到无数违规收取常例的脏官手中,施行一条鞭法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价值?”
沈一贯环顾四周。
“诸位同僚,你们主张田赋常例合规,担心的恐怕不是乡里秩序被破坏,朝廷收不上税,而是担心你们的常例遭到破坏,你们的亲朋故旧失去一种敛财的进项,若真是为君分忧,为民减负,就应主张取消田赋常例,同时拟出维稳乡里地方之策!”
此刻的沈一贯将胸膛挺得高高的,生出一种“百官皆浊吾独清”的感觉。
一众官员被他训得有些发懵。
但听其如此理直气壮地斥责别人,应该是有良策。
一名官员忍不住开口道:“沈侍读,你若认为我们动机不纯,那便在取消田赋常例的前提下,拿出稳固乡里秩序的策略来!”
沈一贯看向小万历,再次拱手。
“陛下,取消田赋常例,无外乎有两大影响,其一,乡里官员胥吏利益受损,使得他们不再尽心当差,导致乡里秩序出现问题;其二,导致乡里收缴赋税时会更加困难。即,易生乱,收税难。”
“臣有一法,可解两难!”
“快讲!”小万历探了探身子说道。
“首先,臣以为地方县乡自发收取的火耗银为鞭内之法,合乎规制,但火耗银不能乱用,不能私用,其占比应由朝廷来定,其用处应由朝廷来分配。”
“臣建议,将火耗银的数额定为折银税收之三成,收缴之后,全部交由各个布政司。”
“之后,各个布政司根据各个县乡的收税好坏,给予底层官吏奖励,收缴赋税越早,收缴赋税的完成度越高,奖励也就越高。此奖励可来源于火耗银,若火耗银不足,可由地方州府拨付。”
“县乡官员胥吏,真正需要常例钱的其实是拿着工食银的胥吏,若他们得到奖赏,县乡官员便无须出钱,至于奖励的额度,保障五成胥吏的工食银翻倍即可。”
“此乃臣想出的火耗交公,以厚赏代常例之法。”
“此法施行后,好处有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