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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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一来,一个人几乎可以掰成两个甚至三个人用。
  对於百废待兴的大汉来说,行政效率的大幅提高,毫无疑问是另一种形式的国力增长。
  “大兄!
  “自从隨陛下东征討吴以来,俺已斩得首级十二,先登一次,陷阵一次。
  “上阵上获之功一次!
  “中阵下获之功一次!
  “下阵上获之功一次!
  “嘿,按道理,应得勛转…算了算了,俺也算不清到底几转了,反正不少!
  “待这一战了结,回到长安,咱们老魏家可就真发达了!
  “嘿,要我说啊,当初那些不愿意当府兵的人,肠子都该悔青嘍,真是傻子,纯纯傻子……”
  那口授家书的府兵此刻正叉著腰,站在那名宣义郎前,嗓门洪亮,脸上得意之色根本不加掩饰,引得周围不少府兵侧目,有人羡慕,有人笑骂,气氛热烈。
  那负责记录的宣义郎手中毛笔时停时动,斟酌文字,显然並未將跟前府兵那炫耀之语原样照录。
  毕竟长久以来的常识已是根深蒂固,简牘纸张都太过贵重,被他压在手下那张略微泛黄的长安纸,放在过去,那可值一石多的粮食,完全够一个步卒吃上一月,省著点吃,两个月都不成问题。
  一纸天价,惜字如金是本能。
  刘禪著一身常服,更没有竖起龙纛,只带几员龙驤郎护卫。
  此刻悄然走近,目光扫过那宣义郎笔下已写成数行的家书。
  文辞优雅简练,却又用了不少奋勇杀敌、仰赖天威、勋绩卓著之类的词句。
  倘若没人翻译的话,恐怕大部分府兵未必能听得懂,更不要提留在家中比府兵们更没文化的家属。
  他忽地微微一笑,开口道:“笔给朕。”
  那宣义郎闻声抬头,一见竟是天子,只惊得手一抖,那杆將近枯墨的毛笔差点掉落在案。
  “陛…陛下?!”宣义郎慌忙起身,就要大礼参拜。
  他这时已经回过神来。
  这位陛下,向来爱与士卒为伍,更是视这群鹰扬府兵如龙驤、虎賁一般亲近。
  如今让我把笔给他…该不会是见我家书写得敷衍,准备效那曹操斩仓官故事,斩我以安军心吧?
  “免礼。”刘禪抬手虚扶,语气温和。
  “军中识文之士著实太少,辛苦了。”他重复了一遍安慰的话语,隨即伸出手。
  那员宣义郎这才反应过来,天子並非怪罪,而是真要亲自执笔,心中又是惶恐又是激动,忙不叠將笔蘸好墨后恭敬递上,自己则退到一旁,垂手侍立。
  “见过陛下!”魏起本是粗豪汉子,但在天子面前,那点张扬气焰不自觉便全部收敛了起来。
  几战下来,周围府兵们与魏起一般无二,对天子的容貌已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此刻纷纷抱拳行礼,声音洪亮,神色是兴奋与荣耀。
  刘禪笑著压压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声音放轻些:“魏起,你继续说,朕来替你给光汉写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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