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临晋农庄(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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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粮种与田税分离,庄户若向官府借贷粮种,收获后,只须按约偿还便是,田税仍是二成。
  若家有余力自备粮种,则仅缴二成粮税即可。
  此法一出,庄户们侍弄田地的劲头更是十足。
  谁都盼着来年能攒下属于自己的口粮、粮种。
  于是百姓肩上担子再轻一分。
  而屯田与农庄最根本之别,在于田地归属。
  曹魏屯田之策下,屯田民耕种的乃是官田,耕者如同赁户,且一辈子几辈子子子孙孙都是赁户,永无出头翻身之日,世世为奴。
  而大汉农庄百姓名下之田,虽被朝廷限制了买卖,以防兼并之事,但田亩名册之上,明确归属于加入农庄的百姓。
  此乃恒产,有恒产者方有恒心。
  管理上亦不取军屯的严苛军法。
  各农庄公推数位德高望重的耆老为田吏,总理庄内农事、税粮,直接与朝廷派下的典农官对接。
  此举既缓解了大汉吏员严重不足之困,又借用了乡里自治古风,减少了百姓与吏员间的隔阂。
  原本遍布乡、亭、里甚至什伍的繁冗胥吏,因为农庄百姓聚居一地的原因得以减省。
  典农官于是便能与农庄耆老进行最直接最有效的沟通,一切交流,都以农事生产为先。
  陈祗又定下奖勤之策。
  缴纳田税多、完成好的农庄,官府优先配发修缮一新的铁制农具,乃至调拨珍贵的耕牛。
  若庄内农户被征发徭役,其家田地由田吏协调邻里优先帮衬,务必确保田地不被荒弃。
  这使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之念深入庄户之心。
  为了更多的铁器、耕牛,为了自家田地将来不因徭役而荒废,庄户间也要互相督促,勤勉耕作,惰怠者自然难有立足之地。
  同时,陈祗也未忘留下出口。
  允许庄户在官府监督下,带着自家田地退出农庄,然一旦退出,十年内不得再入。
  此策有两个目的。
  据天子言,一是加强农庄百姓对田地的拥有感,让他们认为分给他们的田地,确实是他们自己的,激发他们的耕作积极性。
  二则是防止养懒汉。
  集体农庄内有人努力种田,自然就有人偷懒搭便车。
  懒汉多了,集体效率便会降低,生产效率高的农户可自行退出,这是对懒汉的一种隐性监督机制。
  而由于集体农庄内出徭役时互帮互助政策的存在,一般农户除非到了实在忍受不了的程度,都不会选择主动退出。
  若真有懒汉屡教不改、引发公愤者,则由全庄公投。
  超五成庄户同意,便由官府没收其田地,逐出农庄,永不复录。
  农庄大多设于郡治、县治左近,便于官府照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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