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破釜沉舟拖晋王下水(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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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菊眼皮一跳,“你又说什么浑话!”
  林秋曼死死地抓着她,摇头道:“二娘没说浑话,二娘清醒得很。”又道,“不瞒阿姐,二娘死过一回,算是想通透了,好死不如赖活,我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怕的?”
  林清菊赶紧命莲心到外头守着,随后又把房门关上,转身试探问:“二娘如何让他身败名裂?”
  “我想报官。”
  “报官?”
  “对,报官。”又道,“我清清白白一个人,被韩三郎扣上无所出的帽子,往后哪家郎君还敢要我?”
  林清菊强压下内心的激动,克制道:“报官不可。”
  “为何不可?”
  “林家势小,跟忠毅伯府抗衡无异于自寻死路,若是被母亲和兄长知道你还要继续纠缠,定会将你关起来的。”
  林秋曼忙道:“阿姐放心,二娘不会生事,只是这口窝囊气二娘实在咽不下!”
  “好妹妹,阿姐又何尝不是,林家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官家娘子,却让韩三郎欺辱至此。无奈你夫家名门望族,咱们实在招惹不起,申诉无门。”
  “不,报官可申诉!”
  “二娘太天真!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那忠毅伯府一旦知道你报官,定会上下打点将此事压下来。”又说道,“此类细故案件对于府衙来说不过是鼠雀细事,多难告准。”
  “如此说来,这哑巴亏……二娘就得受着吗?”
  林清菊沉默不语。
  林秋曼恨恨道:“若不能出了这口怨气,我死了也落得个干净!”
  林清菊急道:“二娘莫要冲动!咱们从长计议,从长计议!”
  见威胁管用了,林秋曼以退为进,“好姐姐,人要脸树要皮,我如今已是名声尽毁,若不能为自己争口气,那活着还图个什么劲儿?”
  “可是你又能从韩三郎那里争来什么呢?”
  “争和离!”又道,“我不愿与妓子共侍一夫,争和离天经地义!”
  林清菊怔怔地望着她,只觉得妹妹太傻,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费尽心思,也不过是徒增烦恼。
  “阿姐,你为何不说话?”
  “你这傻孩子,不撞南墙不回头。”停顿片刻,叹道,“也罢,你要折腾,阿姐便由着你折腾。不过若此路不通,便别想着再生事了,兄长可饶不了你的。”
  林秋曼展颜道:“我就知道阿姐最疼我了。”
  要报官,首先就得了解大陈律令,林文德书房里倒是有一本《陈律》。
  林清菊前去讨来给林秋曼翻阅。
  根据《陈律》法规,休妻须满足七去。
  原主在韩家逆来顺受,且品行端正,既没有不孝公婆,也没有搬弄是非,更无好妒淫-佚或偷盗等恶劣行径。
  唯有无子算是“把柄”。
  可笑的是《陈律》明文规定,凡妻在四十五岁以下无子,皆不适宜出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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