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烈阳恒定期,空间法则的尝试(4 / 7)
4、龙裔转化(极),
5、元素之体(星),
6、大日灵体→烈阳权柄(星),
7、空间龙体(极),
8、破法之体(星),
9、星辰之体(星),
10、法则支柱(微弱)。】
【法则支柱(微弱):借以烈阳权柄,借以太阳在物质界的位格力量,您已经具备柱神之路的资格,当下,您已经能够调动微弱的属于宇宙法则中的烈焰法则力量。
1、您已具备不消耗力量的情况下,通过太阳随意穿梭不同世界群落的力量。
2、您获得了烈阳视野的力量,也即是在你存在的区域,您已经能够将不同数量的恒星当成自己的眼睛并迅速扫描数十个恒星系的能力。】
这便是当下烈阳权柄下具备的力量了。
同时,这也是林科当下有时间回过头研究空间法则底气。
“空间法则,空间法则,说到底,如果说什么地方空间之力最多,也只能是亚空间了。”
“但亚空间的法则力量非常紊乱,而且能级时大时小。”
“如果想要获取靠亚空间的空间风暴来提升自己,那么首先自己就必须找准一些恒定爆发空间风暴的位置,甚至进行一些冒险.。”
此刻,林科正位于一处宇宙的虚无地带。
这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虚无。
而林科就屹立在这片黑暗之中,一如最耀眼的太阳。
亚空间的确是戳取空间之力的最好去处。
但亚空间的不确定性可太多了。
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对于亚空间的存在早已有了全新的理解。
把宇宙比作一张平面的纸。
正面是物质界,反面是亚空间,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因为,其实宇宙的扩张与存在,其实与星球的状态类似。
所以,在林科理解中,宇宙的存在应当是属于立体的存在,也即是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椭圆形的巨蛋状。
也可以说是气泡状态。
这么来看的话,物质界便是宇宙这个巨蛋、气泡中的世界。
而所谓亚空间其实就是包裹整个宇宙物质世界的一层壳。
这层壳由空间之力组成。
同时也包含了宇宙运转规则中其它的一些规则之力。 ↑返回顶部↑
5、元素之体(星),
6、大日灵体→烈阳权柄(星),
7、空间龙体(极),
8、破法之体(星),
9、星辰之体(星),
10、法则支柱(微弱)。】
【法则支柱(微弱):借以烈阳权柄,借以太阳在物质界的位格力量,您已经具备柱神之路的资格,当下,您已经能够调动微弱的属于宇宙法则中的烈焰法则力量。
1、您已具备不消耗力量的情况下,通过太阳随意穿梭不同世界群落的力量。
2、您获得了烈阳视野的力量,也即是在你存在的区域,您已经能够将不同数量的恒星当成自己的眼睛并迅速扫描数十个恒星系的能力。】
这便是当下烈阳权柄下具备的力量了。
同时,这也是林科当下有时间回过头研究空间法则底气。
“空间法则,空间法则,说到底,如果说什么地方空间之力最多,也只能是亚空间了。”
“但亚空间的法则力量非常紊乱,而且能级时大时小。”
“如果想要获取靠亚空间的空间风暴来提升自己,那么首先自己就必须找准一些恒定爆发空间风暴的位置,甚至进行一些冒险.。”
此刻,林科正位于一处宇宙的虚无地带。
这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虚无。
而林科就屹立在这片黑暗之中,一如最耀眼的太阳。
亚空间的确是戳取空间之力的最好去处。
但亚空间的不确定性可太多了。
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对于亚空间的存在早已有了全新的理解。
把宇宙比作一张平面的纸。
正面是物质界,反面是亚空间,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因为,其实宇宙的扩张与存在,其实与星球的状态类似。
所以,在林科理解中,宇宙的存在应当是属于立体的存在,也即是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椭圆形的巨蛋状。
也可以说是气泡状态。
这么来看的话,物质界便是宇宙这个巨蛋、气泡中的世界。
而所谓亚空间其实就是包裹整个宇宙物质世界的一层壳。
这层壳由空间之力组成。
同时也包含了宇宙运转规则中其它的一些规则之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