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追妻火葬场你妹(十五)(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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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肤若凝脂?
  皮肤再怎么好,也是生物组织,怎么可能长得像艺术品。
  还柔若无骨,如果感受不到骨头,那就是胖,太胖的话,人又怎么可能美?
  就像聂庭霄之前认识的许多女孩儿,各种类型的美,就像跟他同居了七年的简姒,亦是少见的明艷玫瑰。
  身高170+,体重100斤左右,绝对算得上瘦。
  高挑纤细,骨感十足。
  这个“骨感”,是真的硌人啊。
  不管是握手还是拥抱,聂庭霄都能感受到骨头的存在。
  可“郑羡予”却不同。
  她不胖,甚至可以称得上纤细,却没有太多的“骨感”。
  柔荑、细腰,都是那么的柔软。
  聂庭霄每每牵手,或是將她抱在怀里的时候,都会被软到心里。
  他还没有跟小女友进行到最后一步,他禁不住的幻想:“真若到了那一刻,小鱼儿的柔软,又会有怎样极致的享受?”
  当然,也有可能是还没有真正拥有,或许真的得到了,就会觉得:不过如此!
  但,事实就是,现在的聂庭霄对“郑羡予”有幻想,更有著因为幻想而生出来的层层滤镜。
  就像此刻,聂庭霄看著小女友的脚,竟忽然有些理解,为何世上会有“恋足癖”。
  不是变態,而是有的人,脚真的可以用美来形容。
  纤细、精致,白皙中透著淡淡的粉。
  脚指头圆润可爱,指甲都带著健康的色泽。
  脚踝的些微红肿,非但没有破坏掉这份美,反而愈发显得她娇弱,让人见了,就忍不住的怜惜。
  “疼!”
  林羡予可没说谎,脚踝扭伤了,稍稍一动,就会有钻心的疼。
  “既然疼,那就在医院休养!”
  聂庭霄柔声说著,竟不顾自己的洁癖,轻轻抚上了林羡予的脚。
  林羡予身体有些僵,下意识的就想把脚缩起来。
  这人,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
  还有,你堂堂太子爷,矜贵、高冷,还有洁癖,这会儿怎么不嫌脚脏了?
  “躲什么?我就看看你的伤!”
  感受到林羡予的僵硬,以及她肢体的隱隱抗拒,聂庭霄笑了。
  大手握住了小巧的玉足,触感温润,如同上好的羊脂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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